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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86期 | 合同编:订立合同的形式

发布日期:2022-08-23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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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刘杨想向饲料商青青草原公司购买饲料,他是否可以采用发邮件的方式与青青草原公司订立合同?

答:可以,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订立。

法条链接

■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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