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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252期 | “娱乐法”及其实务要点

发布日期:2024-05-27

2024年5月27日,恒和信午餐会第252期如期举行,唐亚楠律师作《“娱乐法”及其实务要点》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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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亚楠律师以“‘娱乐法’的定义”与“文化娱乐行业的现状”为背景,结合为各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丰富经验,从“参与主体和产销流程”两大方向出发,针对“营业性演出”的人员管理、缔约要点、运营模式、财税处理及合规建设等七大要点展开具体的讲解。

在“参与主体”方面,营业性演出市场主体可以归纳为行政管理主体、创作者、组织者、销售者、场地方和消费者六类;而在“产销流程”方面,要经历内容创作、组织运营、产品销售和生产制作四个环节。实践中律师需要站在客户的角度,熟悉各个流程之间的内容及转换,才能更好地满足其法律服务需求。

针对“场地运营模式”这一要点,唐亚楠律师从真实案例出发,分别阐述了“业主直接运营”、“租赁运营”和“授权第三方运营”三种模式的不同特征,并分享了具体的实务经验。尤其是在“授权第三方运营”的模式下,其中涉及到公司治理及内部制度建设的内容与即将施行的新《公司法》密切相关,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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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亚楠律师特别强调了营业性演出的“报批及监管制度”,结合明星巡演定档、艺人与经纪人(公司)发生争议等时事热点,指出文娱行业所接受的行政管理随着政策的完善细化必将日趋具体和严格,并就《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两个文件介绍了相关的审批及监管要求。

唐亚楠律师认为,文化娱乐行业的合规建设不仅关乎各市场主体的良性发展及广大群众的精神需求,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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