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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39期 | 着重整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最高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

发布日期:2021-11-29

重要动态

◎ 对年底不立案问题零容忍,最高法举行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

◎ 着重整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最高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

合规动态

◎ 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典型案例

■对年底不立案问题零容忍,最高法举行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

2021年11月2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法院整治年底不立案新闻发布会。2015年以来,人民法院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一系列制度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要求全国法院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特别是2019年以来,全国法院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引领,深化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改革,实现跨域立案服务四级法院全覆盖,平均当场立案率超过95.7%,但是部分法院仍然存在着自11月底、12月初开始的年底不立案现象,严重影响司法形象,背离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

律师观察:

根据最高法的统计数据,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全国法院共受理案件3051.7万件,同比2020年同期,新收案件数量增长10.8%;与2019年同期相比,新收案件增长3.8%,两年平均增长1.9%。结案2391.9万件,结案数增长6.9%,未结案件659.8万件。全国共计约12.7万名员额法官,人均受理案件240件,人均结案188件。

从案件审理用时看,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之间办结的案件,平均用时为67.2天,同比缩短4.6%,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从案由、罪名看,刑事案件中,排名靠前的罪名主要是:危险驾驶罪28.5万件,盗窃罪16.8万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9.6万件,故意伤害罪9.5万件,诈骗罪9.1万件,交通肇事罪6.2万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7万件,强奸罪4.2万件,寻衅滋事罪3.7万件,抢劫罪3.5万件。

不立案不仅是法律问题、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最高法在新闻发布会上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人民法院将坚决巩固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面整治年底不立案问题,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起诉,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来访、来信、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途径反映或者监测预警发现的年底不立案问题一查到底,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对问题突出且迟迟没有整改的,约谈主要领导,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典型,予以通报。

■着重整治寄递违禁品犯罪,最高检制发“七号检察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寄递行业的快速发展,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等违法犯罪呈现大幅上升态势。检察机关对办理的寄递违禁品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经最高检检察委员会审议决定,于2021年10月20日向国家邮政局发出了“七号检察建议”,同时抄送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12个有关部门,推动强化安全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促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11月25日,最高检及国家邮政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回答记者提问,并发布七起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寄递违禁品犯罪典型案例。

随着邮政业的迅猛发展,寄递安全防控难度也在加大,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活动高发、多发。

律师观察:

2021年9月9日,最高检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寄递违禁品问题检察建议。这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发的第七号检察建议。制发“七号检察建议”,对于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七号检察建议”的内容主要包括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强化安全监管的建议两个部分。律师对主要内容梳理如下:

寄递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寄递安全监管与行业发展形势不匹配;二是寄递新业态存在监管盲区;三是寄递安全监管力度亟待加强;四是寄递安全制度执行不到位;五是寄递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不足。

强化监管的建议包括:一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统筹邮政业发展与安全;二是厘清职责范围,加强对寄递新业态的监管;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切实强化寄递安全监管;四是完善监管机制,压实寄递企业主体责任;五是加强培训宣传,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和应对能力。

对于从事寄递业务的组织而言,落实“七号检察建议”应当压实其企业责任。严格快递业务经营许可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推动七部门《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落地实施。健全行业信用管理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加强安全培训教育,不断提升从业人员违禁物品辨识能力。积极开展预防寄递违禁品宣传,在快递分拨中心、营业网点张贴、播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安全用邮宣传教育。

■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典型案例

2021年7月初,有媒体反映部分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买卖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严重扰乱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执法力量调查核实,回应社会关切,并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重点督促网络交易平台核查经营者资质、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依法严查相关违法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权益,守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11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其官网发布7起严打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平台内经营者或中介公司涉嫌冒用检验检测资质、伪造或变造检验检测报告、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信息等6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1起。

律师观察: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和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网信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全面排查、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措施主要包括:

一是开展网络交易平台监测与专项检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19.3万家自建网站和重点平台实施关键字监测。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专门编制监测监管实用指南。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当地公安机关依法对涉嫌出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的2名淘宝、拼多多网店责任人实施抓捕。

二是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1886家网络交易平台审核平台内经营者检验检测资质,合计核验平台内经营者48万家,核查销售信息1195万件,处置违法违规经营者2321家。目前,淘宝网、拼多多已采取清理存量商品、管控增量商品、发布特别公告等管控措施,加强对入驻商家的主体信息审核和日常检查。

三是清理整顿虚假广告宣传信息。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督促相关平台对2702家含有相关违规宣传信息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处置,涉及虚假广告宣传308件。

四是倡导行业自律。9月15日,在“全国检验检测机构开放日”启动仪式上组织“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守法倡议活动”,共有1.36万家检验检测机构自愿签署诚信守法承诺书。

五是加强政府部门查询信息与网络交易平台数据互通。社会公众可以通过“检验检测报告编号查询平台”检索查询自2016年以来检验检测机构向社会出具的18.2亿份检验检测报告信息。

六是强化责任追究和行刑衔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网络交易平台冒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伪造或者变造检验检测报告案件13起,查处虚假广告宣传案件14起、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违法违规案件4起,移送公安机关相关案件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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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徐飞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法律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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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李润声(实习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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