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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杨文律师 | 我为农民工朋友讨薪提供法律援助

发布日期:2020-10-15

      2019年,四川省司法行政机关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共受理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5680件,办结农民工民事法律援助案件10605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达5.02亿元。

      作为办理了多起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律师,农民工维权的不易以及法律援助制度保障的重要性,我感受颇深。

 文 | 徐杨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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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当事人黄某某来到恒和信。虽此前素未谋面,但进门的那一刻,我便“认”出了他。

      几天前,接到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知,指派我为一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担任法律援助律师。

      执业两年,我办理了17个法律援助案件,其中16个是帮助农民工维权。接待他坐下后,我初步了解这起案件的原委。

      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黄某金等13名农民工在泸州某劳务公司承包的成都某工程从事工地杂工等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资为每人240元/天、150元/天不等。

      2019年1月底该项工程完工,经结算,泸州某劳务公司需付黄某金等13名农民工工资总额为24.8万元。

      然而,直到2019年12月,泸州该劳务公司连一分薪酬也没有发放给黄某金和他的工友们。多次讨薪无果,他们这才辗转多次,来到了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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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工群体是城市的建设者,城市的发展有他们的一份血汗,且农民工人数之众,不可忽视。

      截止2019年,全国农民工数量已接近3亿,其中近半数为80后。这意味着大多数农民工面临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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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观察,工地上还有不少“夫妻档”,夫妻二人在同一个工地,既是工友,也是夫妻。

      这令我吃惊,在我看来农民工几乎是男性的代名词,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据《新华日报》报道,在火神山工地现场,男女工人比例其实就达到了1:1。

      工地上的夫妻二人,是整个家庭经济的支撑,他们可能有老人正需要赡养,有孩子正等待交学费。

      除了人数多外,缺乏维权意识也是这个群体的特征之一。而这,成为了一些劳务派遣公司甚至是用工公司找准的“软肋”。

      本案中,泸州某劳务公司与工人们仅口头约定薪资,未签订书面合同。事实上,在我代理的16个农民工维权案件中,只有一个工人签署了劳动合同。

      但这也仅仅只是一些用工单位设置的一个障眼法而已。用工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却不给员工,只是为了应付“上面”检查。一旦出现问题,工人要证明劳动关系便多了一层障碍。

      曾有朋友问我,他们不会上网查一查法律规定吗?在深入接触他们之前,也许我会发出跟朋友一样的疑问。

      在我们高呼进入智能化生活的时候,一些年纪较大的农民工甚至还不会写字。他们日常使用的手机可能只是一部老人机,只能接打电话,连抖音都刷不了。

      2020年3月,抖音用户规模为5.18亿,他们显然是那五亿之外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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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代理了多起农民工维权案件后,我总结了农民工讨薪案件主要特征。

      01 单个案件标的额小,但清偿比较急迫

      在我办理的16件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中,单个受援人的涉案标的均不超过20000元,案件标的额均比较小。但从受援人申请援助的时间上看,均为临近春节前的几个月,受援人对劳动报酬的需求比较急迫。

      02 法定证据欠缺,举证难

      无书面合同无欠条甚至由“包工头”以现金支付的现象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普遍存在。

      受援人能提供的证据材料可能只有劳务公司出具的“结算单”,并且结算情况并不统一,有对个人的结算,也有对班组的结算,证据淡薄。

      在诉讼中欠缺法定证据无疑增加了受援人一方的举证难度。

      03 群体现象明显,社会影响力较大

      在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往往一个工程项目就有大量农民工被拖欠薪酬,由于他们对劳动报酬的需求比较急迫,在不能得到有效清偿的情况下,容易激化社会矛盾,扩大负面的社会影响。

      04 法律关系多元

      在建设工程领域,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现象仍然存在,这导致法律关系多元化,权利意识薄弱的农民工经常找不到对应的工资支付义务人。

      在黄某金等13位农民工“讨薪”案件中,即存在以黄某金担任文班组组长的做工方式,同时存在以陈某银等直接在泸州某劳务公司下做工的情况。

      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案件要能得到高效处理,则法律关系要做区分,以便于集中处理争议。

      本案中,我根据两个法律关系分别确定了泸州某劳务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即泸县人民法院)及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即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为管辖单位。

      经过与受援人充分沟通并征得同意后,分别以陈某银(本案中另一工人)等5名农民工为原告,以泸州某劳务公司为被告按照劳务合同纠纷向泸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另以黄某金为原告,泸州某劳务公司为被告按照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向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9月1日,通过诉讼和调解后,黄某金等13位农民工讨回了全部工资款2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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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欣喜的是,近年来,中央和地方相继出台了系列制度和举措,为农民工维权提供了充分制度保障和绿色通道。

      2019年5月20日,司法部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四川省司法厅也根据司法部相关规定,对于申请办理欠薪案件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开通“绿色通道”,做到当日申请、当日受理。在线上开通12348四川法网‘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和农民工服务网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做好农民工欠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办理等工作。

      2020年5月1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提供更多法律支撑。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有关部门应当将该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这一规定将使欠薪违法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还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并作出决定。

      制度的完善,为农民工维权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保障,也为我办理这类法律援助案件增加了更多信心。

      经过多次接触农民工朋友,于我而言他们不是一组组数据,而是一个个鲜活而生动的人,他们热爱生活,积极而努力的工作,像你我一样为了明天而拼搏。

      我很荣幸,能够发挥微薄之力,助力他们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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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杨文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西南石油大学法学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