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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场民法典宣讲 | 第36期:赵萌律师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作《民法典》培训

发布日期:2020-11-27

      《民法典》中涉及自然资源、生态治理与环境保护的许多重要民事法律条款,为新时代助推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公民平等享有的生态权益,保障生态公正,促进公民自由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基础。

      2020年11月27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下称宣教中心)开展《民法典总则篇》专题培训会,我所赵萌律师受邀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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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萌律师


      赵萌律师通过要点分析和典型案例,将《民法典》这部浩大的百科全书中的基本原则、共通性概念、一般规则以及基本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民法典》总则既保留了民法通则等民事基本法当中的基础规范,同时又与时俱进有所创新,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是深度了解《民法典》的入门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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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宣教中心的工作特点,赵萌律师强调了绿色原则的确立所具备的现实意义,绿色原则对民事主体通过行动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起到了引导、鼓励的作用。民事主体应遵循该条款规定,在各类民事活动中履行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

      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针对日常工作及生活中所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现场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