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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228期 | 私募基金参与债券结构化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

发布日期:2023-10-24

2023年10月23日,恒和信午餐会第228期如期开展,付璟玉律师以《私募基金参与债券结构化融资的法律风险及合规建议》为题,作了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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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璟玉律师结合近期接待的客户咨询,以及今年以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的纪律处分决定书,从债券结构化融资的表现形式、产生原因、监管动态、私募基金在债券发行与流通环节的主要违规行为等方面出发,分析了私募基金参与债券结构化融资的法律风险,并提出合规建议。

监管机构一直明令禁止债券结构化融资,但此前监管主要是从发行承销端下手,对中介机构、发行人等相关参与方行为进行规范,对私募基金、券商资管等投资端未予以规范。2023年4月,中基协发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明确禁止结构化发债,禁止基金参与卖方投行业务;禁止通道业务;限制基金对单一债券的投资比例等。征求意见稿虽然未正式实施,但今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纪律处分已多次出现,管理人因为参与债券结构化融资导致违反其他已生效规则而被处分的情况。监管对私募基金参与结构化发债的态度越来越明晰。从债券承销发行、投资、私募基金管理运作等诸多方面进行全链条规范,以组合拳形式打击债券市场乱象,规范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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