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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107期 | 《民法典》背景下几个《公司法》问题的解析

发布日期:2020-10-26

      2020年10月26日,恒和信午餐会第107期,合伙人张永律师作《<民法典>背景下几个<公司法>问题的解析》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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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的颁布,对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法治中国与诚信中国建设、优化稳定透明公平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与深远历史意义。《民法典》不仅从法人制度视角对《公司法》的设计理念与制度安排进行了提纯萃取,而且重申了《公司法》作为特别法而优先适用的法律地位,更为《公司法》案件裁判提供了可资补充适用的一般法律规则。

      张永律师从《民法典》与《公司法》的互动关系着手,着重讲解了公司负责人越权代表问题,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问题,《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合同解除、撤销、无效制度以及无权处分规定对股权转让合同解除、撤销、无效及股权变动的影响,法人新分类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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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永律师充分解读《公司法》及司法解释、九民纪要以及《民法典》的内容,结合自身承办案件的经验,对本次分享的内容进行了细致的对比、深入的讲解,为各位律师在今后的法律服务提供了不同的角度和思路,赢得了一致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