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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坛讲法第44期 | 家事与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和使命

发布日期:2021-12-24

2021年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24日,恒和信·信坛讲法第44期,党支部书记王建国以《家事与国事——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和使命》为题,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亮点及重点条文解读四个部分作了精彩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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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律师谈到,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对家庭教育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通过立法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指明了方向。为了立法规制“家事”、防止教育缺失、指导家庭教育及家风建设、呼应双减政策,《家庭教育促进法》应运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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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律师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从业经验,重点讲解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亮点。

《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父母及监护人育人化人职责的总体目标、原则遵循与良莠判断标准;

《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失职行为建立了层次分明、“软硬兼施”追责体系;

《家庭教育促进法》完善了“促进”家长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支持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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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国律师结合具体案例,对《家庭教育促进法》重点条文进行了解读。他强调,律师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深度和广度,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走进千家万户,形成群众知晓家庭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参与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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