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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萌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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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劳动法、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公司法、资源与环境

中国政法大学

      曾在基层检察院进行过长期实习。执业以来除积累了大量非诉讼实务经验外,在近年也多次参与政府常年顾问、合同纠纷类诉讼工作。

      正式执业接近半年以来,在办案方式上取得了较大突破,深刻体会到了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在通过维护顾问客户的过程中,要善于通过客户本身的生产经营特点为其创设法律服务需求。自2019年6月开始独立接手顾问单位工作以来,前往顾问单位开展了专项法律培训活动,主题涵盖企业合同管理及合规管理及劳动人事用工等各方面。并针对顾问单位生产经营特点开展了法律巡回活动,对合同草拟、审查、履行情况进行了合规检查,并就顾问单位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接受工作人员现场咨询。在列席其相关工作会议的过程中,通过与其他主体之间进行谈判,并协助拟定谈判纪要及有关法律文书等。使自身的沟通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得到了充分锻炼。


      一、获得荣誉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优秀青年律师


      二、代表业绩

      近年来主要业绩有:

      参与政协四川省委办公厅常年法律服务;

      参与成都市博览局常年法律服务;

      参与广元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等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服务;

      为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提供日常法律服务;

      参与承办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沙支行与成都鼎立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捷康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和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贷纠纷案(标的额7000万元);

      代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一审二审法院均支持我方诉请,该系列案经由最高院再审裁定驳回再审申请人的再审申请。


      顾问类:

      ①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

      ②四川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③四川艾潇公司

      ④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诉讼类:

      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金沙支行与成都鼎立联创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捷康益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大和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贷纠纷案(标的额7000万元)。

      ②协助办理青川县人民政府与青川县摩天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青川县阴平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标的额1亿)。

      ③代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系列案(群体性案件)。

      ④代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与绵阳鹏利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张利、何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标的额1500万元)。

      ⑤代理成都博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张婕、刘志军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⑥代理成都优品道实业有限公司双流分公司与张婕、刘志军服务合同纠纷案。

      ⑦王正碧诉四川新艾潇汽贸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⑧张波、陈军与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

      ⑨成都斯坦利商贸有限公司诉成都艾潇商贸有限公司关于机动车买卖合同纠纷。


      三、著作出版

      《疫情之下医患关系的法律思考》——2020年3月8日被中国律师网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