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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全忠 副主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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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行政、民商、刑事、政府及企业法律顾问

西南民族大学

恒和信(凉山)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中国民盟凉山州委法制委员会主任;凉山州政协委员;凉山州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凉山仲裁委员会合同鉴证处主任、仲裁员;凉山州新阶层联谊会副会长、凉山州律师协会副监事长。杨全忠律师一直以专业、务实和高效著称,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品德操守,坚持依法办案,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主要擅长民商事法律业务、行政法律事务、刑事辩护业务、政府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具有较强的理论和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处理各类事务,有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


代表业绩:

1、2021年,为普格某电站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获取800多万国家赔偿;

2、2021年-2023年,代理政府电站诉其拆除赔偿5000万,最终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3、参与起草《凉山州邛海保护条例》修改稿第1至第8稿,获州人大通过;

4、参与起草《凉山州东西河飞播林条例》修订稿第1至第8稿,获州人大通过;

5:参与起草《凉山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6:代理凉山州人民政府参加王明扬诉州政府攀钢二基地拆迁案;

7:代理会东县政府,参加自贡市燃气公司诉会东县政府合同案;

8、代理西昌市西城街道办事处张家屯社区第四股份经济合作社联合开发合同纠纷案(案件标的额2.1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