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曾正芳 副主任、合伙人

传真:028-87534101

电子邮箱:28330734@qq.com

业务领域: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业务、刑事辩护

四川大学

自2015年执业以来,曾正芳律师一直秉持认真、严谨、专业、高效的工作态度,专注于各类民商事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为多家行政、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代理了两百余起民商事诉讼案件,参与了多个股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项目,并代理了多起行政诉讼和刑事辩护法律业务,业务能力优秀,工作表现突出,广受案件当事人及顾问单位的好评。曾正芳律师在从业期间,负责过喜德县人民政府、德昌县人民政府、德昌县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西昌市公路局(现西昌市公路养护事业发展中心)、西昌学院、西昌市川兴中学、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西昌烟厂、西昌市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凉山鲲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合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等多家行政、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具有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代理经验。

一、社会职务

四川省律师协会第九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凉山州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会

德昌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

二、代表业绩

2015年6月,为黄某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16年1月,为西昌市振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涉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16年3月,为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17年1月,为罗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为罗某争取了缓刑判决;

2017年8月,为黄某诉西昌市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纠纷一案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17年10月,为冕宁县川佳商品混凝土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太平洋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17年10月,为黄某诉西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撤销工商登记一案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一、二审胜诉判决;

2018年3月,为黄某涉外离婚案件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离婚判决;

2018年3月,为刘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为刘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2018年7月,为叶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一案提供法律服务,为叶某争取到缓刑判决;

2019年1月,为何某遗嘱继承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20年8月,为叶某房产分割协议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21年1月,为四川邦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西昌合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物权保护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

2021年3月,为西昌邦泰置业有限公司财产损害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21年8月,为四川坤佳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提供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

2022年3月,为邹某民间借贷本诉及反诉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本诉及反诉胜诉判决;

2022年10月,为会东集镇建设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某股权收购项目提供法律禁止调查专项服务;

2023年4月,为彭某保险合同纠纷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取得胜诉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