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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有法(三)| 我们为什么不能隐瞒疫情?

发布日期:2020-02-24

个人、企业、政府及相关部门隐瞒疫情,都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并且承担各不相同的法律责任。

禁止个人隐瞒疫情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隐瞒造成的后果一般就是造成疫病的传播,一旦造成传播,则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  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可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坐标:佛山

02月04日

佛山市三水区首例刻意隐瞒行踪人员李某被行政拘留5日。

上面只是行政责任,那可能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四)拒绝执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患有突发传染病或者疑似突发传染病而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目前、多地已经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坐标:深圳

02月04日

深圳公安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

部分地区还针对隐瞒疫情

作出了更完善的管理方案

坐标:上海

02月07日

上海通过《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规定个人隐瞒疫情将追责并列入征信黑名单。 

我们相信其他的省市也会陆续跟进这样的规定。

此外,故意传播疾病造成损失的,还可能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除了上述责任,企业违反防疫义务除了接受处罚,有关责任人员和企业负责人也可能承担更多的责任。

比如、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对于一些特殊行业,部分地区也规定了更细致的管理标准

坐标:成都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纳入住建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的通知》规定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 3人以下被隔离的

视为一般安全事故

 

 

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3~10人被隔离

视为较大安全事故

 

 

造成3人以上疫情确诊的

依法依规予以一定期限市场禁入

 


除了个人和企业

对政府和有关部门有更严格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法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未及时组织救治、采取控制措施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报告或者公布职责,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医疗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的;

(三)发现传染病疫情时,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接诊、转诊的,或者拒绝接受转诊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的;

(五)未按照规定对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使用的医疗器具未予销毁,再次使用的;

(六)在医疗救治过程中未按照规定保管医学记录资料的;

(七)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条

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或者隐瞒、谎报、缓报传染病疫情,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并可以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述只是部分规定,对政府及相关工作人员疫情防控不力的处罚多如繁星,我们就不一一列举了。

对于疫情防控,我们该怎么监督?

国家对于疫情防控的监督非常重视,国务院在1月24日就设立了“互联网+督查”平台。

各个省市也有相应的监督规定

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条

(报告要求)

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报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及时报告事件进程情况。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报后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较大及以上级别事件报告后,应当在2小时内向市人民政府和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或者授意他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隐瞒、缓报、谎报。

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

(事件举报)

市和区(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举报电话,并实行24小时值班制。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有权向上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举报其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职责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情况。

对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后,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表扬奖励。

成都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

(有关单位和个人责任追究)

未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关单位和个人未履行报告职责,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干扰应急处置工作人员执行任务的;拒绝应急处置机构进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法予以处理。

举报途径

作为普通公民,我们有义务也有权利监督举报,反映疫情和各地区各部门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线索。

各省级行政区防疫举报电话

◆北京 12345或通过“北京12345”官方微信、微博,“北京通”APP

◆天津 88908890

◆上海 12345或人社局12333热线

◆重庆 12320

◆辽宁 88900000再按“0”号键及邮箱ln88900000@163.com

◆吉林 12320

◆黑龙江 0451-87907381

◆安徽 0551—63628215、63624699

◆江西 12320

◆河南 0371-85961370、85961357

◆湖南 0731-85693198、12388

◆海南 海南省疫情线索信息举报平台(该平台已经在海南省政府门户网站、海南省政务服务网、海南省政务大数据公众号、椰省事APP、椰城市民云等多个渠道提供入口)

◆四川 028-86601431

◆贵州 12320

◆甘肃 12320

◆内蒙古 0471-4860051、4860058

◆广西 12320

*部分省级行政区未列出举报电话是因为在各个市、县、区已经分别设立了举报电话。

 

如果上述电话无法得到满意答复

均可拨打12345反映,亲测有效 



作者:马力焜律师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