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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怎么休?读这篇就够了

发布日期:2022-08-04

产假、生育假、育儿假,是否傻傻分不清?98天、128天、158天、188天,到底该休多少天?产假期间被要求提前返岗位,可以拒绝吗?

恒和信劳动法律部精心梳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你一文读懂产假到底该如何休!

No1.产假的前世今生

1951年1951年,政务院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公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第十六条生育待遇的规定:“女工人与女职员生育,产前产后共给假五十六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正式确定女职工生育产假为56天。

1988年国务院发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其中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将原产假由56天延长至90天。

2012年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将女职工产假由90天延长至98天,并一直持续至今。需要说明的是,本次延长至98天,正式与国际劳工组织规定的,女职工最低产假为14周接轨。

目前,我国产假实行国家基本假98天+地方生育假(俗称奖励假)构成。比如,在四川省,对于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产假98天之外,另外享受60天地方生育假,即158天(98+60)。同理,天津为128天(98+30),青海为188天(98+90)等。

No2.产前阶段

产前检查: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故产前检查为带薪,且没有次数限制。

保胎:如果是医嘱要求需要休息保胎的,则为病假,按病假执行,可享受病假待遇;如果非医嘱保胎,即女职工基于其他因素考虑自主保胎的,则按事假执行,一般为无薪。

产前流产: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前产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工作要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另外,在怀孕期间,还应适当降低女职工的工作要求和劳动强度,不得以未达到正常的考核要求,而降薪或是解除合同。

产前薪酬:按正常发放,不受影响。

No3.产后休假阶段(以四川省为例)

产假:对于符合生育条件的女职工,在享受国家基本产假98天之外,另外享受60天地方生育假,即总共158天。减去产前休假天数,即为产后休假天数。如产前休假15天,则产后休假为143天。

育儿假:根据《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第二十四条规定,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即带薪休假。

特殊情形:如女职工生育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增加相应休假天数:

1.难产:难产的(注:指剖腹产),增加产假15天。

2.多胞胎: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需要说明的是,生育多胞胎是指一胎多生,才增加产假。

3.纯母乳喂养: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女职工增加一个月产假,产假视为出勤。(仅四川有,且需爱婴医院出具证明)

工作要求:休假,无工作要求。产假期间,如因用人单位原因,休假女职工被迫提前上班的,则用人单位除支付正常的生育津贴外,应还额外支付正常工作的报酬。如因休假女职工主动自愿提前上班的,则用人单位无需额外支付工作报酬。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需要说明的是,生育保险基金仅支付国家基本产假98天津贴,超出98天之外的生育假、育儿假等均由用人单位承担。   

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No4.产后返岗阶段

哺乳时间【1周岁以内】: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工作要求: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同时,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哺乳期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并为女职工哺乳提供条件。

No5.拓展知识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三期”中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应延续至“三期”结束。

2.不符合生育条件而生育的(如非婚生育等),只享受产假,不享受待遇。

3.宫外孕属产假还是病假?司法实践中一般认定为产假,享受产假待遇。

4.女职工生产的,其配偶男方可享受20天带薪护理假;子女三周岁以下的男女双方,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带薪育儿假。

5.“三期”女职工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