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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限电停工期间工资、高温津贴如何发放?

发布日期:2022-08-19

近日来,四川多地天气进入“烧烤模式”,为保障民生用电,全省工业企业全部停电停产,部分商业、写字楼因限电,企业实际上处于放假状态。此种情况下,企业如何支付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如何发放高温津贴呢?

恒和信劳动法律部精心梳理了相关法律知识,让你一文掌握高温放假工资发放、合法用工、高温津贴发放及相关常见问题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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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电停工停产期间工资发放、合法用工问题

01因限电停工停产,企业如何支付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呢?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按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部分。

02因限电停工停产,企业如何做好合理用工安排呢?

在保证劳动者每周休息一天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与劳动者协商调休的方式,即先休假后补班;也可以统一安排劳动者休年假。

03用人单位采取休息日调休方式的,是否应计发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采取与劳动者协商调休的,在恢复正常生产后,休息日补班的不属于加班,故不计算双倍工资。需要注意的是,因法定节假日(如劳动节, 5月1日;国庆节10月1日、2日、3日)不能调休,故法定节假日补班的,则应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二、四川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标准及相关问题

01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

根据国家《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注:司法实践中,不符合此条件的,不能享受),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02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

高温津贴发放方式设置上按天发放,即有一天算一天,既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又不过多增加用人单位的经济负担。当然,如果高温天气放假(或其他原因未上班)的,则高温津贴不用发放。

03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

04用人单位注意事项

用人单位在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的同时,应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合理增加休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减轻劳动强度,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实践中关于高温津贴的常见问题

01劳动合同中工资部分约定包含高温津贴,可以不用再发放吗?

不可以。因高温津贴属于附条件发放的岗位津贴,且根据天数据实发放,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固定工资部分打包约定包含高温津贴并不能免除支付义务,当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时,用人单位仍然需要另行发放。

02高温津贴属于特殊福利还是工资?

高温津贴属于工资。用人单位不能将高温津贴规定为特殊福利而自主发放,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发放。

03用人单位可以用防暑降温饮品代替高温津贴吗?

不可以。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防暑降温饮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

04用人单位按照下限发放高温津贴可以吗?

可以。实行区间标准的地方,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区间范围内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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