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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146期 |家事案件中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保护

发布日期:2021-10-12

2021年10月11日,恒和信午餐会第146期,文岚律师作《家事案件中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保护》主题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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〡文岚律师


《民法典》第1071条第1款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虽然我国法律赋予了非婚生子女同等权利,但事实上,非婚生子女受到的爱护、抚养、教育、社会认同度等均不能与婚生子女相比。

文岚律师从非婚生子女的概念、法律地位及非婚生子女涉及到的抚养权、继承权、探视权、监护权等典型问题出发,通过案例讲解的方式与大家就如何维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进行了分享。

文岚律师认为,非婚生子女在现实生活中通常缺少来自完整家庭的关爱,故而社会应当对该群体多些人文关怀和法律保护,如从法律层面上来讲,进一步完善有关非婚生子女的法律体系;就实务而言,若有了非婚生子女,尽早确认非婚生子女的亲子关系,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探视等问题。

虽然非婚生子女父母未婚先育或婚外生育违反了公序良俗、社会伦理道德,但不能将父母之不道德行为延伸到无辜的非婚生子女身上。在现今这个思想高度开放、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非婚生子女已经成为一个较大的群体。从南京饿死女童案的当事人身上可以看出,对于非婚生子女这个群体,我们应给予一定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