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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200问30期 | 总则编:正当防卫

发布日期:2022-05-21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恒和信律师结合《民法典》有关规定,自主编写案例,以案例和问答形式与法治射洪共同推出《民法典200问》法治宣传读物。该读物图文并茂地对《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作生动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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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王家村有个人人都知晓的精神病人,一天,这个精神病人突然发病,冲进一户人家对着男主人举刀乱砍,生死关头中,男主人抡起一把锄头砸向精神病人将精神病人砸晕,后精神病人家属上门要求这个男主人赔偿医药费,男主人需要赔偿吗?

答:不需要。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举刀乱砍对男主人进行不法攻击,男主人出于自卫抡起锄头进行反击,且没有超过合理限度,目的是为了制止精神病人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条链接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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