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动态
◎ 最高法发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 最高检印发新型毒品犯罪主题指导性案例
◎ 最高检:坚持对新型毒品犯罪“零容忍”
■ 吸毒致幻后杀死父母 最高法发布2022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6月25日,在第35个“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收集、整理了2021年以来各地法院审结的10件毒品和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01.梁某某、黎某某制造毒品案——纠集多人制造毒品,数量特别巨大,罪行极其严重
02.冯某某运输毒品案——暴力抗拒检查,持刀捅刺致执法人员重伤,且系累犯,罪行极其严重
03.邱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犯罪线索并检举,不构成立功,且系毒品再犯,罪行极其严重
04.郑某某等制造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案——明知他人制造甲卡西酮而向其提供制毒原料;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情节特别严重
05.万某某等贩卖毒品、洗钱案——贩卖含有合成大麻素成分的电子烟油并“自洗钱”,依法数罪并罚
06.古某引诱、教唆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引诱、教唆、容留未成年人吸毒,且系累犯,依法严惩
07.梁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多次走私大麻入境,并向多名吸毒人员贩卖,情节严重
08.周某某贩卖、运输毒品案——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手段多次向吸毒人员贩卖麻精药品,情节严重
09.何某某贩卖毒品案——向吸毒人员贩卖氟胺酮,且系累犯,依法严惩
10.郑某故意杀人案——吸毒致幻后杀死父母,罪行极其严重
上述案例涵盖了毒品犯罪链条各个环节,从犯罪上游制毒物品的生产、买卖,到制造、走私、大宗贩卖毒品、再到“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犯罪,乃至到毒品犯罪分子“自洗钱”以及因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等,深刻地揭示了毒品犯罪的危害,用生命的教训向社会发出了警示。
十起案例中尤其骇人听闻的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的郑某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郑某系吸毒人员,2019年10月4日,郑某在家中吸食了甲基苯丙胺(冰毒)。次日1时许,郑某无端怀疑妻子陈某有外遇,与其妻发生争执。4时许,郑某来到父母卧室称其欲离婚,遭到其母范某某(被害人,殁年66岁)责骂,即持随身携带的仿制军刀捅刺范的头面部、颈部等处数刀,后又持刀捅刺瘫痪在床的其父郑某某(被害人,殁年76岁)颈部等处数刀。陈某劝阻郑某,郑持刀威胁陈下跪。后郑某见范某某未死,遂脚踢范某某头部,并再次捅刺范某某、郑某某数刀,致二人死亡。
被告人郑某自述长期吸毒,平时吸食冰毒、“摇头丸”等多种毒品,其曾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社区戒毒,但仍不思悔改,又继续吸食毒品,致幻后无端怀疑妻子出轨,认为劝阻其离婚的母亲系“恶魔”,持刀杀死母亲和瘫痪在床的父亲,罪行令人发指。本案充分反映出毒品给吸食者本人、家庭和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此次发布案例的主要特点:
一是犯罪类型代表性强。毒品犯罪中既涵盖了走私、制造、大宗贩卖毒品和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犯罪,也包括“零包”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犯罪;涉毒犯罪则选取了毒品犯罪分子“自洗钱”以及因吸毒诱发的严重暴力犯罪。
二是典型案例紧跟毒品发展的新趋势,涉案毒品“三代并存”。除传统毒品海洛因和合成毒品甲基苯丙胺外,增加了新型毒品犯罪的占比,特别是涉合成大麻素、氟胺酮等新列管物质和泰勒宁等滥用麻精药品案件。
三是情节典型手段多样。涉及暴力抗拒检查情节严重、引诱、教唆未成年人吸毒、通过贿买手段获取立功线索等情节以及“互联网+物流寄递”非接触式犯罪手段,且多名被告人均具有累犯、毒品再犯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这些案例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当前我国毒品犯罪的特点,阐释了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昭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一贯政策立场。
■ 坚持对新型毒品犯罪“零容忍”,最高检印发新型毒品犯罪主题指导性案例
6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三十七批指导性案例。本次发布的案例包括王某贩卖、制造毒品案;马某某走私、贩卖毒品案;郭某某欺骗他人吸毒案;何某贩卖、制造毒品案。
上述四起指导性案例针对新型毒品犯罪的法律适用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第一,办理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应当审查涉案毒品含量;第二,认真审查涉案财物性质及流转情况,依法追缴涉毒资产;第三,准确认定非法贩卖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行为的犯罪既遂;第四,综合评价新型毒品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第五,依法认定从未管制原生植物中提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成分行为的性质。
■ 最高检:坚持对新型毒品犯罪“零容忍”
6月24日,最高检召开主题为“依法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的新闻发布会。近年来,毒品市场开始花样翻新,新型毒品不断出现,青少年被引诱和怂恿吸毒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发布会上介绍了新型毒品的4类危害:
一是新型毒品对身体机能损害大。吸食新型毒品可以在短时间内使人精神兴奋、产生幻觉,同时对人的记忆力和思维能力造成损害,连续使用会造成大脑神经细胞严重损伤甚至退变,导致机体的其他系统功能受到严重损伤。
二是新型毒品有很强的成瘾性。许多吸毒者为了寻求刺激而把吸食新型毒品当成一种时尚行为,一些新型毒品,如苯丙胺类毒品,比传统毒品的毒害性和成瘾性更强,不易戒除,即使戒除复吸率也更高。
三是新型毒品衍生犯罪危害大。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型毒品麻醉的功效,进行强奸、猥亵、抢劫等犯罪活动;还有的人吸食毒品后自控力下降,出现幻觉,实施毒驾、伤害,甚至杀人犯罪,危害性极大。
四是新型毒品迷惑性强。新型毒品花样繁多,有的被伪装成饼干、巧克力、饮料、“电子烟”等,具有隐蔽性和迷惑性,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迎合青少年群体好奇心强等特点,引诱青少年吸食服用。如去年7月国家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列入毒品目录后,陕西某地检察机关3个月就办理含合成大麻素成分的“上头电子烟”案件56件85人,其中未成年人17件27人。
对于惩治新型毒品犯罪,检察机关将保持高压态势,坚持对这类犯罪“零容忍”;增强工作合力,着重加强新型毒品问题巡查和预警监测,加强司法机关之间的沟通协调,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确保办案质量,提升履职能力,推进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