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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 76期 | 兑现率100%,四川法院审理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兑现1100余名集资参与人1.04亿余元

发布日期:2022-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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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点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最高院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 聚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01重点打击养老诈骗犯罪,最高院发布六起典型案例

8月24日,最高院发布重点打击六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经党中央批准,由平安建设协调小组牵头,在全国范围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据统计,专项行动以来截至7月底,全国法院受理养老诈骗刑事案件共1394件(含专项行动以来已审结案件),其中一审案件1164件,二审案件230件;从案件类型看,非法集资案件906件,诈骗案件455件,其他类型案件33件;全国法院开庭审理养老诈骗一审刑事案件693件,宣判一审刑事案件603件1579人、二审案件122件377人。

专项行动以来,全国法院执行养老诈骗案件财产20亿余元。其中,四川法院审理的“桂森苑”养老公寓非法集资案兑现1100余名集资参与人1.04亿余元,兑现率100%。

【律师观察】

这次专项行动的打击范围是以“养老”为名、通过欺骗手段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重点打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六类犯罪,典型案例分别为:

1.肖开俊、陈荣集资诈骗案——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2.鲁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3.徐正等人诈骗案——以销售“养老产品”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4.沈移平集资诈骗、顾乃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以宣称“以房养老”为名实施非法集资犯罪;

5.李晓雷诈骗案——以代办“养老保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6.李建涛诈骗案——以开展“养老帮扶”为名实施诈骗犯罪。

从近年办理养老诈骗案件的情况看,该类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数量并不多,但呈现逐年增长态势,在诈骗手段及方式方面呈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

一是涉及多个罪名、但主要集中在非法集资。

养老诈骗犯罪涉及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生产、销售、提供劣药,虚假广告等罪名,但主要集中在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三个罪名,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约占80%。

二是犯罪手段精细化、专业化。

一些犯罪分子以响应国家政策、投资老龄事业等所谓“合法”名义掩饰非法之实,与传统的“点对点”“一对一”直接诈骗不同,这类犯罪往往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团伙,从一般业务员、部门团队经理、财务负责人到实际控制人,各层级界限清晰、分工明确,有的案件中还存在专门负责资金转移、隐匿的人员。不少犯罪团伙有专门的话术、专业培训、专门套路,有的还邀请明星、“专家”站台,老年人对此难辨真假,大量老年人“养老钱”被骗。

三是呈现跨区域、涉众化趋势。

养老诈骗案件在全部刑事案件中总体占比不高,但其性质恶劣、侵害对象特殊、社会危害性很大,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有的涉养老领域的非法集资案件,涉及地域范围广,集资参与人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往往给受害老年人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大局稳定。

02聚焦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工作,最高检发布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

8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刑事申诉公开听证为主题印发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旨在发挥公开听证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释法说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助力检察履职的作用,指导、规范和引领检察机关办案实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第三十九批指导性案例包括四件案例,分别为:

1.申诉人陈某某合同诈骗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2.申诉人吴某某、杨某某不满司法机关依法改变原处理决定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3.申诉人董某某民间纠纷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案;

4.申诉人董某娟自诉案件刑事申诉简易公开听证案。

其中,从案件性质看,该批指导性案例包含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2件、不服法院生效裁判的申诉1件,不服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案件1件。

该批刑事申诉公开听证指导性案例,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所要求的基本程序和工作方法进行编写,由关键词、要旨、基本案情、检察机关听证过程、指导意义以及相关规定六个部分组成。在检察机关组织听证部分,根据案件情况,下设听证前准备、公开听证、听证落实等二级标题,突出个案办理的流程和具体内容,以增强案例指导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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