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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国委员在全国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期间积极履职

发布日期:2023-03-13

3月1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闭幕。会议期间,李正国委员围绕大局,聚焦热点,积极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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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国

全国政协委员

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

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主任


今年,李正国委员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议题,提交提案8篇,社情民意2篇,内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知识产权保护等诸多方面,受到了人民日报、新华社、法治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的关注与报道。

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 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不懈努力/司法部

过去五年,极不寻常,极不平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重大成就,成绩极为不易,鼓舞人心。过去五年,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取得重大进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趋科学完善,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整合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和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实现城乡全覆盖,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这些成绩都让作为一名律师的我感到十分振奋,十分自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始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践行人民律师为人民理念,积极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更好发挥职能作用,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应有贡献。

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给予国企民企平等保护/新浪网、今日头条、每日经济新闻、四川新闻网

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民营企业为国家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科技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但由于国际局势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影响等多方面原因,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着一些困难。

“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传递了积极信号,强调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实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给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带来了发展信心。”李正国介绍,目前仍需从多个方面采取切实措施,增强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信念,激发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这次全国“两会”,针对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李正国带来三点建议,“第一是要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给予各类经营主体平等保护,着力破除影响平等保护的藩篱,在涉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个案的处理中,应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观念、公正执法,旗帜鲜明地保护民营经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

“第二是要进一步鲜明导向,营造尊商重商的良好氛围。”李正国建议,面对社会上质疑、否定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地位作用的各类杂音噪音,应当毫不含糊地及时发声、亮明态度,提振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信心。同时,树立鲜明导向,深入开展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成就宣传,宣传一批先进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典型,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商重商的良好氛围。

第三个建议,是要统筹发挥各类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政策间的协同组合效果。李正国说,要围绕产权保护、科技创新、产业扶持、绿色低碳、税费减免、社保延期、融资可及性等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准确掌握民营企业政策诉求,协同相关部门推动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同时,要对相关政策进行梳理,充分发挥好政策之间的协同效果、组合效果,避免政策间“打架”,影响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的发展。

“视听作品”的定义亟待区分明确/人民政协网、封面新闻、华西都市报、四川法治报

李正国呼吁,加快《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修订进程,对 “视听作品”的定义作进一步区分、明确,针对矛盾较为突出的短视频等新型视听画面类作品,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使广大创造主体更好依法授权、依法获权、依法维权、依法用权,更好保护视听作品著作权。

李正国还建议,进一步强化视听平台的保护和监管责任,一方面,利用算法计算和统筹的优势,采用著作权侦测系统等著作权保护和过滤技术,主动监测、拦截涉嫌侵权信息。另一方面,平台的预防和注意义务也要不断加重,不能局限于原来的“通知——删除”等标准,防止利用所谓的技术中立幌子从事著作权侵权之实的行为。通过推广电子数据在线取证和公证、大力推广在线诉讼模式等方式,加大治理侵权的力度。加强普法宣传和价值指引,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讲好故事,讲清法理,最大限度发挥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积极效果。

减轻重整企业税收负担 适当前移信用修复申请节点/中国律师、四川法治报、中国破产法论坛

李正国认为,在破产重整过程中,投资人、重整企业最大的愿望就是大规模“削债”,破产企业已经债务缠身、不能正常生产经营,法院、管理人、债权人都在努力创造条件促使其起死回生,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税务机关对破产企业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将会减轻破产企业负担,促成其顺利进行重整。在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样面临较大损失,本着盘活资源和挽救企业的目的,在重整计划中各方主体均作出了妥协和让步,如果能对其给予税收优惠,更能体现对破产重整的支持。他建议:“对破产程序中经管理人依法认定的资产损失、亏损或者债务豁免所得等债务重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切实减轻重整企业的税收负担。”

加强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 完善企业破产制度助力高质量发展/司法部、中国律师、四川法治报

李正国建议建立完善管理人投诉查处机制和制度,对于没有证据的投诉,不该受理的应不予受理;对于受理后查证不实的投诉,要及时澄清,维护管理人声誉;对于查证属实的投诉,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于多次恶意不实投诉的当事人,要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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