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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刑务观察118期 | 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发布日期:2023-08-14

【热点关注】

■ 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 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最高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 公安部发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热点关注】

1.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犯罪,“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

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7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3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82次会议、2023年7月27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四届检察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起施行。

《解释》根据刑法修改情况,针对司法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司法环节发力,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解释》共20条,主要明确了如下问题:

一、调整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污染环境罪由原有的两档法定刑调整为三档,并修改完善了升档量刑的标准。

根据修改后的刑法规定,《解释》重新设定了污染环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细化新增的第三档刑适用情形,明确对具有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物种栖息地、生长环境严重破坏等情形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形成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的强大震慑。

二、明确环境数据造假行为的处理规则

《解释》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立法精神,对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温室气体排放检验检测、排放报告编制或者核查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实施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同时,针对实践突出问题,《解释》进一步完善了对破坏环境质量监测系统行为适用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处理规则,依法惩治环境领域数据造假行为,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明确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宽严相济规则

一方面,《解释》衔接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将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未取得排污许可非法排污的行为,明确为从重处罚情形,做到当严则严。另一方面,明确可以根据认罪认罚、修复生态环境、有效合规整改等因素,在必要时作从宽处理,体现恢复性司法理念,做到当宽则宽,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效果。

该《解释》是1997年刑法施行以来最高司法机关就环境污染犯罪第四次出台专门司法解释,充分体现了“两高”依法严惩环境污染犯罪,助力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立场。

2.打击非法添加禁用物质,最高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典型案例

2023年8月10日,最高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发布了一批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专项监督典型案例,为办理此类案件提供指引,引导大众认识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的危害,并对潜在违法主体形成震慑,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2022年2月,最高检启动抗(抑)菌制剂非法添加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截至目前,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抗(抑)菌制剂公益诉讼案件近2500件,制发检察建议1500多件,行政机关已作出整改的案件1400多件;共督促行政机关查处涉案产品60万余件(以最小销售单位计算),价值1700余万元;督促行政机关查处涉案企业5500多家,处以罚款1100余万元。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浙江省检察院督促整治消毒产品厂家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8件,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着力强化全过程、全链条法律监督的特点。如福建省检察院督促整治抗(抑)菌制剂违规添加禁用物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5个案例主要是督促整治生产环节非法添加问题;陕西省汉中市检察院、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检察院的案例是督促整治抗(抑)菌制剂命名、说明书及销售中明示或暗示具有治疗效果等问题;江西省吉安市检察院、重庆市两江地区检察院案例主要是通过办案促请行政机关监督涉案企业完成问题产品的有效召回。

抗(抑)菌制剂准入门槛低、产品种类多、涉及范围广,非法添加物质涉及激素、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多种类型,检测难度大。对此,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集中对地方院送检的抗(抑)菌制剂进行检测,并通报检测结果,为各地办案提供了基础参考。

最高检和国家疾控局此次联合发布的8件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着力强化全过程、全链条法律监督

在专项活动中,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坚持系统思维,紧盯关键主体、关键环节,对生产厂家、销售企业、医务人员等主体,对生产、备案、销售、宣传各环节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监督。

二、科学开展专业化、精细化调查工作

抗(抑)菌制剂准入门槛低、产品种类多、涉及范围广,非法添加物质涉及激素、抗生素、抗病毒药物、抗真菌药物等多种类型,检测难度大,对专业能力要求高。针对上述情况,最高检技术信息研究中心集中对地方院送检的抗(抑)菌制剂进行检测,并通报检测结果,为各地办案提供了基础参考。各地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排查线索,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开展专业化调查取证,依托权威机构进行检测鉴定,确保了办案质效。

三、综合运用多形式、精准化监督手段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行政公益诉讼、民事公益诉讼多种监督方式,以磋商、专家论证等形式,指导督促行政机关解决法律适用难题。

四、依法促进针对性、系统性行业治理

各级公益诉讼检察部门注重从个案办理中发现行业监管中的普遍性、一般性问题,推动行政机关堵塞监管漏洞,完善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规范行业发展。

3.公安部发布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023年8月10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一、云南怒江“2.13”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1月,云南怒江公安机关办理一起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大量用于洗钱的支付宝账号在某地集中注册且号主对于相关行为不知情。经查,昆明某网络科技公司、曲靖某商贸公司以“免费”帮助地方医保部门推广“电子医保卡”的名义骗取医保部门授权文件,再层层转包给各地市“地推”团伙,诱骗乡镇居民注册“电子医保卡”,同时,骗取手机号、验证码和公民身份证信息,批量注册各平台网络账号,再贩卖给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网络水军等团伙用于下游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政府公信力。2023年3月,云南怒江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打掉“医保地推”团伙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1名(其中内鬼3名)。

二、广东佛山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2月,广东佛山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本地一家汽车服务公司工作人员利用通讯群组非法出售事故车主信息截图。经查,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拓展汽车维修中介业务,勾结保险公司、拖车公司以及路政部门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其工作过程中掌握的交通事故车主信息,并根据车辆品牌、事发地等联系特定汽车4S店、汽修厂,通过送保养、油卡等好处诱导事故车主前往指定地点维修,赚取信息“中介”费用。相关汽车修理机构通过故意夸大损失、以换代修等方式侵害相关保险公司及车主利益。2023年3月,佛山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7名,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三、山东济南席某倩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3月,山东济南公安机关工作发现,本地群众大量收到一儿童照相馆的广告骚扰电话。经查,该照相馆实际控制人席某倩为推广儿童照相业务,从家政公司、妇婴用品销售企业、卫生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处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雇佣工作人员拨打骚扰电话进行精准营销。同时,还将上述信息转卖至月子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牟利。2023年4月,济南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

四、安徽宣城“1.10”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1月,安徽宣城公安机关接群众举报,称其在一互联网借贷平台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车辆贷款后,收到本地另一贷款公司的推广电话,怀疑个人信息被非法买卖。经查,该举报群众申请贷款的平台既无借贷资质也不从事借贷业务,而是一家从事“居间助贷”的中介公司,该公司伪装成正规借贷公司在搜索引擎、网络短视频平台等发布广告,吸引有贷款需求人员填写公民个人信息后,在当事人未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代理将相关信息出售给贷款人归属地的贷款公司牟利。2023年5月,安徽宣城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39名,打掉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居间助贷”公司3家,涉案金额1600余万元。

五、江苏无锡秦某等网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1月,江苏无锡公安机关工作发现,网民“法不容情”大量发布查询公民户籍、婚姻状况、寄递物流、住宿、财产等信息的广告。经查,秦某等人通过法律工作者专用交流平台勾结执业律师,以虚构案件为由出具虚假文书、介绍信等文件,向司法机关、金融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调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牟利。2023年3月,无锡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摧毁该条以律师身份为掩护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黑产链条,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其中,执业律师3名),涉案金额300余万元。

六、浙江宁波李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5月,浙江宁波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件时发现,诈骗分子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经查,李某等人成立某网络传媒有限公司,联系“网红”在某平台直播间带货页面以低价销售“网红教学素材”为诱饵,骗取用户购买商品并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进而将相关信息出售给下游诈骗团伙。诈骗团伙利用受害人不了解网络直播行业但急迫希望成为“网红”赚钱的心理,对受害人开展精准营销,出售虚假直播培训课程,并许诺为其直播间提升粉丝数量,骗取大量受害人培训费、服务费等费用。2023年6月,宁波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并顺线打掉下游直播培训诈骗团伙,涉案金额560余万元。

七、福建厦门某科技有限公司信息泄露案

2023年2月,福建厦门公安机关接到某科技有限公司报案称,其公司信息系统被攻击导致大量用户信息泄露。经查,马某发现该公司开发的“跟单宝”系统中的交易记录等信息具有经济价值,指使杨某、陈某等人通过黑客手段入侵该系统,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并转卖至李某涛、刘某海、黄某南等人处。李某涛利用上述信息通过拨打骚扰电话、邮寄产品等方式向受害人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3月,厦门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涉案金额200余万元。此外,厦门公安机关还依法对该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八、上海闵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3月,上海闵行公安机关在侦办一起网络诈骗案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准确掌握受害人的网购记录、物流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经查,彭某等人在境外网站发现有人有偿求购物流信息,随即与该人联系获取木马程序,并应聘为快递公司员工,利用职务工作便利在快递公司业务计算机内植入木马程序,其上线人员通过木马程序获取大量快递信息,并利用上述信息进一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2023年5月,上海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采取相似手法窃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嫌疑人8名。

九、陕西西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2年7月,陕西西安公安机关接到电信部门通报,称本地存在违规开展外呼服务的第三方电信公司。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有大量宽带装机记录等公民个人信息,立即对信息来源开展调查。经查,西安某电信公司员工刘某军为牟取不法利益,指使严某开发批量获取电信运营商内部系统数据的程序,部署于电信运营商内网,并将程序使用权限出售至第三方电信公司,第三方电信公司工作人员张某宁使用该程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按照其客户要求通过拨打骚扰电话的方式进行精准营销。2023年6月,西安公安机关对该案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其中,电信运营商工作人员1名)。

十、福建龙岩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3年2月,福建龙岩公安机关接到大量群众举报,称购买新房后收到大量装修建材类营销骚扰电话。经查,龙岩某房地产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获取并向郭某等人出售大量业主信息,郭某再将上述信息分别转卖至建材家居、装修设计等公司,相关公司雇佣人员或违规使用外呼系统拨打骚扰电话进行精准营销。此外,相关公司还将工作中掌握的公民个人信息相互交换、转卖。2023年3月,龙岩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14名(其中,房地产行业工作人员1名),涉案金额30余万元。此外,龙岩公安机关对该案启动“一案双查”,依法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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