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动态】
1.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两高两部开展专项工作
【热点关注】
1.最高检、公安部启动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2.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重要动态】
1.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两高两部开展专项工作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年的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专项工作。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上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以及其他应当开庭审理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近年来,受疫情防控、办案任务繁重等因素影响,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总体不高,社会各界对此普遍关注。今年以来,各地法院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加大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工作力度。部分法院专门下发文件,强化督导,落实责任,采取得力举措,取得阶段性成效,二审开庭率有了一定幅度提高,有的法院增幅明显。
截至8月31日,河南、陕西、湖南法院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同比提高超过75%,福建、重庆、黑龙江法院同比提高超过50%,北京、江苏、浙江、甘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法院同比提高超过10%。为进一步落实刑事诉讼法规定,改善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总体偏低状况,推动建立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常态化机制,回应社会关切,并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查找问题,建章立制,持续推动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质量和效果,“两高两部”决定就促进提高刑事案件二审开庭率开展专项工作。
为此,《通知》对以下三方面进行了强调:
其一,要切实增强对刑事案件二审开庭重要性的认识。刑事二审案件的审理方式关乎二审程序功能的发挥和刑事诉讼目的的实现,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庭审实质化要求,充分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各环节所起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当事人、辩护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其二,要求各地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剖析影响二审开庭率的各方面原因,采取有效举措,消减影响二审开庭的不利因素,确保二审开庭率稳步提升,并探索建立刑事二审“繁简分流”等机制,提高审判质效。
其三,要求各部门通力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刑事案件二审开庭实际功效。人民法院应当为检察人员、辩护律师阅卷、参与庭审提供便利条件,充分保障律师依法行使辩护权。检察机关应依法及时查阅、调阅案卷材料,依法出庭履行法定职责。司法行政机关要指导辩护律师依法出庭行使辩护权,提升辩护质效。对于被告人人数较多、多地羁押的案件,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公安监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热点关注】
1.最高检、公安部启动第三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联合挂牌督办
为进一步遏制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发高发态势,最大限度切断与境外诈骗集团勾结的境内犯罪链条,根据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近期继续联合挂牌督办第3批5起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这5起案件分别是福建莆田“9.06”电信网络诈骗案、重庆沙坪坝“5.11”电信网络诈骗案、江苏江阴“6.16”电信网络诈骗案、浙江温州“8.26”电信网络诈骗案、四川乐山“1.12”电信网络诈骗案。
该批案件均系境外电信网络诈骗集团的重点案件,多为组织境内人员通过偷越国(边)境方式赴境外参与诈骗犯罪活动,内部组织架构严密,境内外协同配合,参与人员众多,涉案金额巨大,有的集团还涉及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社会影响极为恶劣。
一、公安机关持续深入开展“断卡”“断流”“拔钉”等专项行动的情况
1.全力加强国际执法合作
公安部以大案攻坚和“拔钉”行动为抓手,依托多边双边渠道,克服防疫等困难,不间断地派工作组赴有关国家和地区开展警务执法合作,先后捣毁多个赌诈窝点,抓获并遣返一大批涉诈犯罪嫌疑人,对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形成强大震慑。
2.全力加强回流打击
针对大量犯罪分子在境外实施犯罪且长期滞留不回的情况,去年以来,公安部在前期研判的基础上,抓获境外“回流”犯罪嫌疑人5.6万余人,包含“金主”150余人,“蛇头”1000余人。
3.全力打击境内关联犯罪
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对境内黑灰产犯罪进行全面起底和清理。去年以来,先后发起集群战役210次、组织区域会战4次,抓获境内关联违法犯罪人员11.2万余人,有力切断为境外诈骗集团“输血供粮”的通道。
二、检察机关针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案件办理情况
1.依法、从严、全链条追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人员。2022年以来,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5万余人,起诉前端为诈骗分子提供个人信息、技术支持、引流推广等帮助的犯罪22万余人,起诉后端利用“跑分平台”、虚拟货币等进行“洗钱”等犯罪15万余人。
2.持续加大对非法偷越国(边)境人员的打击防控力度。2022年以来,起诉偷越国(边)境犯罪3万余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3300余人、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6800余人,努力堵住涉诈人员向境外流动的通道。
3.针对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先后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门出台《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国(边)境管理违法犯罪的意见》等司法文件,从实体和程序上扎紧织密刑事法网、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为打击治理提供法律支撑。
2.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最高检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
2023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了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是: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争议行政纠纷诉讼监督案;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上海某公司、许林、陶伟侵犯著作权案。
这批指导性案例经过初审、阅卷、编写、征求意见、案例指导委员会讨论等多个程序,由最高检从各地报送的200余件案件中精心挑选撰写。这也是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综合履职以来,首次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旨在促进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涵盖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检察等多种职能,既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又有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还有针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既有涉及传统卫浴产品领域的商标类案件,也有涉及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涉及视听作品传播的新型网络侵权案件。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既重视案件办理本身质量,又注重诉源治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创新法律监督模式,破解虚假诉讼监督瓶颈,通过监督民事生效裁判、移送刑事案件线索、提出社会治理意见建议等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