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31日下午,王鸣律师受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邀请参加成都市卫健系统法治工作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培训工作会为全市卫健系统法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复议法》修订亮点专题讲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王鸣律师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围绕复议机关管辖、复议前置行为类型、行政复议和解及调解要求、复议程序变化、复议决定内容变化等方面,总结提炼了本次行政复议法修订的亮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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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服政府工作部门的行为而申请复议的,其复议机关由选择管辖变为单一管辖;
2.适用复议前置的行政行为类型显著扩张;
3.行政复议中和解与调解的可适用范围明显扩大;
4.行政复议范围明显扩张;
5.行政复议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停止适用书面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听取当事人意见;
6.完善行政复议申请制度,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
7.复议申请期限增加了最长复议期限;
8.不同类型行政复议决定适用的情形进行了明显细化,尤其是扩充了变更决定的适用情形,且增加了确认无效等复议决定类型;
9.行政复议委员会成为必选项,其咨询意见成为作出复议决定的重要参考。
王鸣律师在分享中表示,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法律制度,主要功能是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此次修订是行政复议法实施20多年以来的首次全面修订,推动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对于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是行政复议制度发展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加强学习《行政复议法》,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结合修订的亮点内容与卫健系统法制工作具体情况,王鸣律师向参会人员提出了相应建议及注意事项,并积极互动,解疑答惑。
- 王鸣律师 -
❏ 取得重庆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主要服务领域为行政法律服务、民商事诉讼,先后服务过成都市卫健委、成都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都高新教文体局、成都高新卫健局、四川天府新区行政审批局、四川天府新区应急管理局、四川光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处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200 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