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9日,恒和信午餐会第259期如期举行,高级合伙人柏艳梅以《破产重整中的担保债权-限制与实现》为题,作了精彩分享。
柏艳梅律师紧扣主题,从担保债权的受偿、行使与表决等方面进行了介绍。
关于受偿,柏艳梅律师深入探讨了担保债权的受偿机制,特别是关于优先受偿金额的确认问题。她指出,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能否以担保物评估价值作为确定优先受偿金额的依据,以及应选用市场价值还是清算价值进行认定,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操作。
关于行使环节,柏艳梅律师重点解读了重整程序中担保债权行使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对《九民纪要》第112条中“非重整所必需”担保物的界定进行了深入剖析,并探讨了担保债权行使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争议点。
关于表决,柏艳梅律师着重介绍了担保债权表决拆分的具体操作,并以列举的形式说明了目前部分地方法院的操作实践。此外,柏艳梅律师还介绍了担保债权不参与表决情形等内容,进一步丰富了与会律师对表决制度的理解。
破产重整程序中的担保债权问题复杂多变。柏艳梅律师在本次分享中对破产重整程序中的担保问题的讲解和相关案例的介绍,使与会人员对破产重整程序以及其中所涉及的担保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收获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