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关注
01.不诉率19.7%,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在90%以上,最高检发布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0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检通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01不诉率19.7%,法院采纳量刑建议数在90%以上,最高检发布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4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4年1月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律师对刑事领域相关数据梳理如下:
一、关于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6.7万人;不捕19.1万人,不捕率34.2%。共决定起诉76.1万人,不起诉18.6万人,不诉率19.7%。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0%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0%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监督7.1万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4万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2万件次,监督采纳率98%。
3. 刑事抗诉。提出抗诉3300余件,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改判和发回重审1900余件,占法院审结总数的78%。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000余件次,法院同期采纳率98.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1万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3万件;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3万人;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7万件。
(五)检察侦查案件情况
立案侦查1200余人,其中直接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100余人,机动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170余人。
二、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情况
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万人。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万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3.3万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2.5万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适用情况
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工作1600余次;开展法治巡讲7100余次。
三、关于知识产权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检察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00余人。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3200余人和3400余人。
(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情况
受理涉知识产权民事检察案件900余件,行政检察案件900余件(含反向衔接案件),立案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80件。
四、关于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信访工作情况
接收群众信访44.7万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29.7万件。受理刑事赔偿申请280余件,决定给予刑事赔偿案件190余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万余件,对3.2万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五、其他工作情况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全国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30.5万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2.4万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8.2万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2.6万件;民事、行政检察类3.6万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5万件;案件管理等其他类案件1.8万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6300余人次。
02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检通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
为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2024年8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关于“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的主要举措及阶段性成效,律师梳理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1. 上半年起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6.2万人,同比上升36.5%。起诉民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涉企犯罪5827人,同比上升41.1%。
2. 检察机关护航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894人,同比上升45.5%;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837件,同比上升74%;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480件。
二、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领导指导,持续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最高检切实加强督促指导,于3月、6月分别组织召开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护企”专题培训会议、专项行动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专项行动重点工作方向、提出具体要求。最高检派调研组深入9省市详细了解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就发现的突出问题向各省级院检察长制发工作提示函、向各省级院下发工作通知,持续促进专项行动走深走实。
(二)加强机制建设,着力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
最高检对收集到的各类可能涉及趋利性执法司法的1300余条线索逐条分析研判,将核查筛选出的24件重点案件,分三批交相关省级院办理。这些案件既包括防止国有资产损失,也涉及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体现对各类经营主体的依法平等保护。
(三)“四大检察”同向发力,提升涉企办案监督质效
1. 聚焦重点领域高质效办案
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依法惩治涉企非法高利放贷、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涉黑恶犯罪。最高检对涉及矿产资源企业的云南张某某等人涉黑案、涉及玉器企业经营的河南符某某等人涉恶案进行督办。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法律监督,督促涉案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排除风险隐患。依法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
2. 针对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强化法律监督
加大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全面审查案件事实,通过数据引领、重点审查等方式全面排查虚假诉讼案件线索,提升企业信心和“安全感”。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着力纠正违法行为,盘活企业资产,激发企业活力。推动涉企罚款系统治理,落实“过罚相当”原则。
(四)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精准对接企业需求
在开展专项行动过程中坚持问需企业,“有呼即应、无事不扰”。最高检赴全国工商联、国家发改委走访调研,就整治趋利性执法司法、民营经济促进法等重点问题座谈交流、发现线索、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