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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辉、汪鑫代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获赠锦旗

发布日期:2024-09-19

2024年9月18日,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梁辉律师,汪鑫律师收到来自委托人成都市某铝业公司负责人赠予的“勤勉尽责 值得信赖 专业精湛 守护正义”锦旗。委托人表达了对两位律师代理工作的充分肯定和真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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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梁辉律师(右)接受锦旗

 

 

2021年11月,委托人公司因酸碱中和反应池未正常运行,导致超标排放污染物被环保监管部门处罚。2022年9月29日,绍兴市某环保公益组织将该铝业公司诉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并要求该公司消除对环境损害的风险;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承担本案检验、鉴定、评估、专家咨询、论证等费用以及原告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本案诉讼成本;并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等。

我所梁辉、汪鑫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为还原案件事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次前往委托人所在厂区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委托人所在园区的污水管网分布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确定本案应诉策略,充分组织本案证据。一审历经两次开庭,四次补充提交证据后,最终法院采纳了我所律师的大部分代理意见,支持了我方的抗辩理由,以原告未明确被告实施污染环境的具体行为、损害后果及因果关系,未完成初步举证责任为依据,依法驳回绍兴市某环保公益组织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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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鑫律师(左1)参与庭审活动

 

后绍兴市某环保公益组织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提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评估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专家意见,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数额为1593万元。四川高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两次组织法官及环保技术专家前往委托人所在厂区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在明确委托人所在厂区设置有污水管网,且委托人通过污水管网排污,未直接排放至外部生态环境情况下,也发现委托人作为小微企业,在生产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部分环境风险及隐患。

后在法院组织下,原被告双方就如何进一步完善企业环保合规措施,消除潜在环境风险及隐患,进行沟通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绍兴市某环保公益组织放弃相关诉请,委托人方积极开展企业生产整改、合法生产经营、完善企业生产经营环保管理制度,消除对环境可能发生损害及风险。最终实现保护环境、修复环境损害、恢复生态平衡。该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网公告后无异议,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18日正式作出《调解书》。

本案代理过程中,发现企业缺乏环保合规意识,对环保违法后果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此,代理律师多次深入委托人企业就各生产环节需要注意的环保合规事宜向企业进行了宣传和讲解,积极协助企业完成法院的合规整改工作,大大提高了委托人的环保合规意识和企业环保合规水平。

本案历时两年,历经多次庭审及组织调解,最终还原了案件事实,既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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