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我所黄晋律师翻译《官员的头脑—法治主义与官僚》一文(原著:末弘严太郎)刊登于法学集刊《南雍法律评论》第一卷,由当代中国出版社出版。
《南雍法律评论》(下称《评论》)是由南京大学法学院新创、全部由在校学生担任编辑的公开学术集刊。南大法学院为刊物设置学术顾问委员会,并由有经验的教授担任指导教师,为《评论》顺利运营提供全面支持。
南雍者,往昔国家最高学府之一的南京国子监,亦为今日南京大学之别称。《评论》志在成长为同类学术刊物的先进者,故踵武《南大法学》,“立志为中国法学贡献新理念、新气象,必心怀敬畏与虔诚,苦心经营”,为中国学术界特别是青年学者提供一个包容性、成长性的新增发表平台。《评论》聚焦于中国法治进程中所面临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提倡问题意识明确的精细化研究。
《官员的头脑—法治主义与官僚》介绍
【摘要】法治主义预先制定法律,旨在防止官员的专断随意,但是,这样有时反会令官员反而拘泥于法律,显的不够灵活。相较于更为灵活的做法,有时官员为避免出现错误、承担责任,而更倾向于按照先例处理事务。所以,法治国家可能陷入官僚主义,能够防止该倾向的唯有官员尽力保持与普通人持有相同的想法。该方法成为防止官僚主义,维护法治主义的关键。应该如何去实现?一方面,依靠官员选拔之现代公务员制度,由来自普通人群的人担任官员,其与普通国民的思考方式相同,能更好地得到国民的认同。同时,官员不应该拘泥于法律,应该按良心和常识去行动,原因在于有且只有按良心和常识去行动才能让国民安心。另一方面,日本高阶官员不应指导国民,应该更为谦虚,官员的头脑与人民的头脑保持一致才是国家制度能够发展的最小限度的要件。此外,上级官员强令下级官员做一些行为,会导致下级官员盲目执行上级命令,或是为达到要求而欺骗,从而出现道德危机。最后,官员行事应该从法律束缚和上级命令束缚中解放出来。与其首先考虑法律,不如先考虑自己是人,应该按良心和常识去行动,并提高自身的修养。
关键词: 法治主义; 官员的头脑; 官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