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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法律,捍卫正义 ——程德谦、罗玲律师获当事人高度赞誉

发布日期:2025-04-11

2025年4月9日下午,四川恒和信(宜宾)律师事务所程德谦律师、罗玲律师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锦旗上印有“坚持真理,坚守法律,百折不挠,功德无量”十六个大字,以此表达对两位律师在案件代理中专业尽责、倾力维权的诚挚谢意。这面锦旗既是对两位律师专业能力的肯定,也生动体现了律所“以法为盾、以理服人”的服务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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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系一起由被害人罗某酒后滋事引发的故意伤害罪案件。案发时,罗某酒后非法侵入被告人郭某住所,擅自录像并多次挑衅、殴打郭某,郭某在自卫过程中与罗某发生肢体冲突,致罗某轻伤。案情看似简单,实则暗藏程序与实体双重争议。本所接受被告人郭某的委托后,指派程德谦律师和罗玲律师担任郭某代理人和辩护人,程、罗二律师代理本案后,敏锐注意到本案存在两大程序痛点:其一,案发后公安机关仅作治安处罚,却在九个月后刑事立案,期间被害人罗X轻伤成因与介入因素存疑;其二,公安机关未按规定时间委托伤情鉴定,罗某住院期间多次外出,鉴定机构未充分审查其“无自述、无症状、无检查、无治疗”的十日住院记录,倾向性认定轻伤与郭某行为的关联性。

面对重重迷雾,程德谦、罗玲律师迅速锁定案件痛点,通过调取罗某住院病历、外出记录、诊疗清单,并亲赴医院询问主治医生,结合骨科专家意见形成《重新鉴定申请书》,成功动摇原鉴定结论,为案件定性奠定关键基础。

庭审中,双方围绕“互殴行为”的正当性展开激烈交锋。程德谦、罗玲律师以缜密的逻辑构建三层辩护体系:首先,被害人罗某酒后滋事、非法侵入、殴打他人,其行为构成现实危险;其次,被告人郭某的拖拽行为系自卫反应,与罗某的挑衅行为存在直接因果;最后,罗某住院期间多次外出,伤情形成时间存疑,不排除其他介入因素。

尽管法院最终认定“互殴”与轻伤存在关联,但采纳了我方提出的被害人过错减轻责任及以及郭X法定、酌定从轻辩护意见,实现从"实刑"到"免处"的质变。

在案件跨度三个年度的承办过程中,程德谦、罗玲律师始终以当事人利益为重,以法律为剑、以事实为盾,通过耐心沟通、细致取证、精准辩护,成功扭转案件走向。郭先生及其家属对两位律师的专业能力与敬业精神给予高度评价,特制锦旗以表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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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圆满解决,不仅是对律师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对司法公正的深刻诠释。法院在审理中允许专家证人出庭、当庭询问证人、审慎适用因果关系推论,折射出司法者对“谦抑性”原则的重视。这份“免处”判决,既是对被告人的救赎,亦是对“慎刑”理念的践行。

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法治文明的试金石。程德谦、罗玲律师以实际行动证明: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律师在证据迷宫中抽丝剥茧,更需司法者超越“唯结果论”的思维惯性,以程序正义守护法律尊严。或许真正的胜利,不在于判决书的字句,而在于让每个参与者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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