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四川省刑法创新论坛暨新型毒品犯罪学术研讨会”于2025年6月26日在毫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举行。本次研讨会由毫达律师事务所联合四川蜀鼎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中豪(成都)律师事务所,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熙蜀律师事务所、四川旭日司法鉴定中心、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刑事法学研究所共同举办。

研讨会汇聚了省内刑法学界、实务界及鉴定领域的顶尖专家,聚焦毒品犯罪治理前沿,特别是新型毒品带来的法律挑战,旨在为禁毒实践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撑。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部部长田银行受邀参会并在"新型毒品犯罪研讨单元”作主题分享。

■ 田银行律师
中华全国律协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副会长
恒和信高级合伙人、刑事法律部部长
田银行律师探讨了“甲基胺酮等新化学物质被列管前的生产销售行为定性”这一法律适用空白地带。田银行律师提出,氯胺酮、氟胺酮、甲基胺酮等新化学物质是陆续被管制的,其中,甲基胺酮是2024年7月1日起才被管制。这些物质在大自然中是不存在的,是化学工作者“发明”出来的,但这些新化学物质,客观属性上对精神有抑制或兴奋作用,又称“新精神活性物质”。田银行律师结合以下问题作了针对性讲解:新化学物质被发明并大量生产销售的行为,如何规范评价定性?鼓励科技创新发明与法律规范规制之间如何价值平衡?规制前的行为能否一律无罪认定处理?审理法院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以及等待批复的漫长“空窗期”,审理法院不同意对被告人取保候审导致长期羁押(已经羁押三年),怎么破解?
本次论坛在“6.26”国际禁毒日举办,不仅彰显了四川省法律界对禁毒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与使命感,更通过高水平的学术交流,为应对日益复杂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特别是新型毒品带来的法律与实务挑战,凝聚了共识、贡献了智慧、探索了路径,有力推动了四川省禁毒法治理论与实践的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