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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会第133期 | 民法典下的公司治理与股权构架搭建

发布日期:2021-06-08

      2021年6月7日,恒和信午餐会第133期如期开展,文小梅博士分享了《民法典下的公司治理与股权构架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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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梅博士讲到,企业发展需要公司顶层设计,主要涉及核心层、模式体制机制层、战略层、职能执行层四个层面。核心层中股权设计尤为重要,否则容易出现公司僵局和各类纠纷等。如何设计顶层股权,可以从公司构架、股权构架、公司股权构架、组织构架进行考量。公司构架从公司与公司关系出发,目前基本结构主要有相互无关,直接或间接单项或多项持股,相互持股(交叉持股)。以上每种不同关系应用场景各有不同,其中有限合伙企业有节税、方便控制权等优势,是股权平台常用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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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小梅博士认为,股权构架好后,就需要着重对公司的内部结构进行全面梳理,从进入机制、三会制度、退出机制方面来规范。进入时要注意结合民法典下各法律主体的权利,从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公司之间签订协议时的出资数额、出资时间、出资比例以及分红权的设置等方面来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方案;三会制度设计要注重股东会、董事会的决策规则,从公司章程入手,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内容机制;退出时选择方式不同会影响到公司的稳定,股权转让是优选方案。在设计同时兼顾到控制权的问题,以及控制权下如何激励管理层、员工积极性,发挥1+1大于2的作用,只有如此才能让公司长远发展。

      文小梅博士的分享,理论与实务相结合,启发大家对于公司治理与股权设计有了更加有深度、综合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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