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者,治之端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并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出发,把全面依法治国摆在党和国家工作中的突出位置,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举措和力度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
恒和信政府法律服务部顺应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方略的大趋势,紧扣法治政府的现实需要,重在研究并服务于党委政府法治化建设。政府法律服务部集中了一大批理论与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律师,常年为各级党委政府机关提供行政法律服务,在党委政府重大决策、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代理了大量的非诉专项法律服务。同时,也代理了众多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行政法案件,现已形成政府法律服务和行政争议解决长效工作机制。
同时,在代理的相对人一方案件中,政府法律服务部也为各相对人争取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府法律服务部长期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均取得了较好的服务效果,获得了众多政府部门好评。
本所政府法律事务涵盖法律顾问服务、非诉专项法律服务、行政争议解决等,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一、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接受日常法律咨询,草拟或审查日常合同、参与会议或谈判,以及为政府项目建设、管理风险防控等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为党委、政府各类决策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参与党委政府重大决策的讨论和论证,为政府的重大决策或特定事项进行法律分析,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三、为行政立法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接受委托立法项目,参与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审查工作。为政府提供行政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协议等合法性审查指引专项法律服务。
四、为政府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为政府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实施提供专项法律意见。
五、为政府提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律服务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由实务经验丰富的律师提供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法律服务具有重要价值。
六、协助政府开展行政执法质量评估、监督检查专项法律服务
提供行政执法质量“体检”评估,协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制度;接受监督部门委托,检查受监督单位行政执法、政策实施等专项事务,向监督部门提供监督检查结果意见。
七、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供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接受财政部门委托,为其在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处理政府采购举报、投诉、信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以及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年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包括收集政府采购项目资料、制作检查案卷底稿、出具检查结果、协助制定责令整改行政命令或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等。比如,为四川省财政厅提供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
八、为政府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接受政府部门或社会资本方的委托,全流程提供法律服务,包括确定招商引资方案、草拟或审查招商引资合同、参与谈判、跟踪招商引资合同履行,以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投资、并购等服务。
九、为政府提供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国有公司债券发行)专项法律服务
接受政府委托,为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国有公司债券发行)提供包括出具法律意见书、协助信息披露等事项在内的专项法律服务。
十、为党政机关的各类专项课题研究提供专项服务
参与依法行政、基层法治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建设、公共文化行政建设等相关领域的专项课题研究。
十一、提供行政法律培训、协助党委政府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受邀或组织专题法律培训,为党委政府工作人员,或党委政府制定的其他人员提供法律培训;协助党委政府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普法培训、提供法律咨询等。
十二、协助或代理党委政府处理各类争议或纠纷
协助党委政府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信访等案件;协助政府处理拆迁、征地补偿等纠纷;协助政府调解争议;协助政府处理群体性纠纷;代理政府或相对人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其他行政争议案件;代理政府处理相关民事案件。
十三、制定或审查行政权力清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协助政府机关制定或审查行政权力清单。
十四、为政府部门提供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指引及清单专项法律服务
为党委政府提供党内规范性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合同等合同法性审查指引及清单专项法律服务。
十五、处理党委政府委托办理的其他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