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全国与四川省低空经济布局的协同性空经济布局的协同性
(一)全国低空经济的战略定位与市场趋势
2025年我国低空经济市场规模预计突破1.5万亿元,2035年有望达到3.5万亿元,成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层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行动”,深圳、上海等地已率先出台低空经济专项法规与技术标准(如《无人驾驶航空器起降场建设技术标准》),强调基础设施的“通感一体”(5G通信+感知融合)与数据安全合规。市场层面,商业化闭环成为核心竞争点,企业需聚焦“刚需、痛点、高频”场景(如应急救援、城际物流),而非依赖政府补贴。
2025年8月25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等3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加快提升低空飞行能力培育低空经济市场的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成都细则”)的通知。8月28日,成都细则政策解读暨供需对接会成功举办,成都市发展改革委、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成都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成都市科技局等市级部门、部分区(市)县及18家低空经济相关企事业单位代表齐聚一堂。与会代表聚焦成都细则展开深入交流与问答。通过高效政企互动,企业服下高质量发展的“定心丸”。活动现场同步发布《成都市低空经济创新场景需求清单》,集中释放21条需求信息。继今年4月推出首批低空经济创新场景清单后,成都再次向市场抛出“橄榄枝”,以开放姿态诚邀场景发展“合伙人”。
(二)四川省“西部低空经济高地”的布局
四川作为全国首批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试点省份,已形成“空域试点-技术研发-产业配套-场景应用”全链条优势:
■ 空域资源整合:深化低空空域协同管理改革,推动与重庆的空域互联互通,共同打造成渝“空中高速公路”,为成都跨区域航线审批(如“空中瞰湖”主题航线)提供政策便利。
■ 产业链协同:以沃飞长空、中无人机等链主企业为核心,构建“研发-制造-运营-服务”生态,成都工业无人机产业规模年均增长20%,综合竞争力全国前三。
■ 场景差异化:农业发达地区聚焦无人机植保,工业城市发展航空器零部件制造,成都则依托文旅资源(如世博园、三岔湖)布局低空文旅消费场景。
(三)成都“1+2+3+4+N”低空经济体系的独特性
成都以“西部低空经济中心”为目标,构建“1(全产业链)+2(空天两张网)+3(三大功能区)+4(四类应用场景)+N(多个试点)”发展体系:
■ 基础设施:淮州机场(空域面积1652平方公里)、公共起降场一期等项目落地,解决“三分在天空,七分在地面”的基建瓶颈;
■ 政策创新:率先探索“一事一审批”空域管理模式,将审批时效从“一日一申请”压缩至“一事一审批”,加速场景落地;
■ 场景覆盖:21项场景需求清单涵盖应急、物流、文旅、农业等领域,形成“政策激励-场景验证-商业闭环”的良性循环。
二、合规升级:全国与区域政策下的成都企业风险应对
(一)补贴申报:从“拿补贴”到“建生态”的转型
1. 资格门槛的全国对标
成都细则补贴要求企业“注册在蓉、信用良好”,需与全国标准(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衔接。例如,若企业存在跨省经营的失信记录,可能触发“近3年无违法违规”条款,丧失申报资格。建议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开展信用自查,并在申报材料中附第三方信用报告。
2. 材料真实性的法律边界
成都细则要求补贴材料“含投资明细、发票号”,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对“地理信息数据本地化存储”的要求。例如,无人机物流企业的飞行数据需加密存储于国内服务器,若使用境外云服务(如AWS),可能因“数据出境未申报安全评估”被驳回补贴。
3. 补贴依赖的风险提示
需要注意的是,低空经济不能过度依赖补贴实现持续发展,成都企业需在申报书中彰显商业模式创新性。例如,“应急鹰眼”场景可融合“政府购买服务+数据增值运营”模式,论证“无补贴亦能实现自我滚动发展”。
(二)运营合规:空域、数据与安全的三重挑战
1. 空域使用的协同管理
成都企业开展跨区域飞行(如连接天府国际机场与重庆的航线),需遵守四川省《四川省低空空域协同管理运行规则》(暂行),提前与重庆空管部门协商“空中高速公路”的航线分配机制。建议企业在《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框架下,签订空域使用协议,明确飞行时段、高度与应急响应流程。
2. 数据合规的场景化应对
■ 应急场景:“应急鹰眼”的实时图音传输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第21条,将“涉及国家安全的地理信息数据”列为核心数据,加密存储于成都本地服务器;
■ 物流场景:末端配送的“客户数据采集”需取得用户授权,避免因“信息泄露”触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58条的最高5000万元罚款;
■ 文旅场景:低空游览的AR/VR内容需通过“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合规审查,避免侵犯知识产权。
3. 安全标准的全国接轨
成都“三环路无人机巡检”要求航空器取得TC/PC/AC/OC证书,需与FAA(美国联邦航空局)的G-1认证、欧盟的CS-23标准对接。建议企业在“成都市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进行适航验证,降低出口合规成本。
(三)产业协同:成渝“链长制”下的合同风险
1. 产业链合作的法律条款
成都企业引进重庆供应链企业时(如零部件供应商),需在合同中明确“补贴分配比例(如引进方20%、投资方80%)”与“本地化配套率(如50%)”。例如,整机制造企业与重庆供应商约定“每架次支付20%补贴作为技术服务费”,避免因条款模糊引发纠纷。
2. 跨区域争议解决机制
成渝合作项目建议选择“成都仲裁委员会”或“重庆仲裁委员会”作为争议解决机构,并在合同中约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含港澳台)”。若涉及国际合作(如引进德国无人机技术),需额外核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对“航空材料”的管制要求。
三、权益保障:政策红利与救济路径的衔接
(一)补贴延迟的行政救济
若成都企业未按时收到补贴,可通过以下路径维权:
1. 行政查询:联系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查询进度;
2. 行政复议:针对“不予受理补贴申请”的决定,可向成都市人民政府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复议;
3. 行政诉讼:若复议无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行政机关不作为”。
(二)政策冲突的应对策略
若国家未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或是新颁布的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空域管理条例》)与成都细则冲突,企业需优先适用国家法律规定,但可通过以下方式减少损失:
4. 政策解释申请:书面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市经信局出具“场景适用说明”(如“低空信息基础设施”是否包含“无人机机巢”);
5. 过渡期规划:在细则修订前,暂停“未明确场景”的投资,转向“政策明确支持”的领域(如农业无人机)。
四、结论:从“政策合规”到“生态共建”的律师建议
成都企业需构建“三位一体”合规体系:
6. 政策层:紧密跟踪全国(如《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方案》)、四川省(如成渝“空中高速”细则)与成都本地政策动态,将补贴申报与“商业化闭环”绑定;
7. 技术层:在“成都市低空飞行器中试平台”完成适航验证,参与“四川低空经济产业互联网平台”实现供应链数据共享;
8. 法律层:针对空域权、数据权、相邻权(如噪声污染)构建“四权合规体系”,提前布局专利与商业秘密保护。
成都低空经济的“1+2+3+4+N”体系,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红利”背后是“合规”的考验。专业律师的提前引入,将帮助企业把“政策细则”转化为“竞争优势”,在“全国低空经济竞赛”中抢占先机。建议企业在启动项目前,先找律师“把把脉”——合规做在前,风险少一半,红利多一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