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政策背景
2026年,国资监管领域迎来制度建设的集中落地期。新修订《国有资产法》草案进入审议阶段,国资“三资三化”改革向纵深推进,《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6)》正式施行。三大政策环环相扣,形成完整闭环。这不仅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治理,已迈入“全链条规范、全方位监督、全责任落实”的新阶段,更构建起一套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
三者并非孤立施策。围绕“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流失”这一核心目标,它们有机融合为一个整体:《国有资产法》草案为各类国有资产的管理,搭建起基础性法律框架;“三资三化”改革为国有资产的高效运营,明确了清晰的实践路径;2026版追责办法则为政策的有效执行,筑牢了不可逾越的刚性约束。协同发力之下,这套制度既为国资国企的改革发展保驾护航,也为所有参与国资领域合作的市场主体,划定了明确的合规边界。
二、三大重磅政策核心要点深度解析
(一)新修订《国有资产法》草案
作为规范各类国有资产的基础性法律,草案以7章62条的完整框架,构建起系统全面的国有资产法律制度体系。其核心突破,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1. 资产分类全覆盖,兼顾包容性与前瞻性
草案首次以法律形式,将国有资产明确划分为四大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企业国有资产及其他国有资产。其中,企业国有资产又进一步细分为普通企业、金融企业、文化企业三类。这一分类方式,既高度契合现行的分类监管体制,又为数据、空域等新型国有资产,预留了充足的制度空间。
2. 管理体制再明确,压实分级履职责任
草案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与分级分类履行出资人职责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它清晰界定了国务院的统一管理权,与地方政府的分级监管职责边界;细化了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及国家出资企业的管理责任;更健全了“主张所有、布局规划、建章立制、审批重大事项、报告监督”的全链条职责体系。每一层级的责任,都在此框架下得到精准定位。
3. 监管机制全升级,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
“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配置、使用、处置国有资产。”草案以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为国资管理划定红线。同时,它要求企业加强产权登记、财务会计管理和数字化建设等基础工作,将国有资产报告职责延伸至全部管理环节。全口径报告、全方位监督的实现,正推动国资监管的重心,从事后追责向事前规范、事中监督的方向深度延伸。
(二)国资“三资三化”改革
“三资三化”,即国有资源资产化、国有资产证券化、国有资金杠杆化。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关键抓手,这一改革方向在2026年迎来了实操层面的全面推进,其核心目标直指盘活存量资产、提升国有资产利用效率。
1. 改革核心逻辑
一条清晰的价值转化链条,贯穿于改革的始终: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本”。这一转化,推动国有资产彻底摆脱“静态管理”的传统模式,转向更具活力的“动态运营”。例如,地方政府可将闲置的国有厂房、土地等资源,转化为可计量、可交易的资产;再通过资产证券化、市场化配置等方式,实现资产的价值增值;最终,以增值后的资金为杠杆,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国有经济的布局优化。
2. 政策适配要求
改革的推进,必须以合规为前提。“三资三化”改革的每一步,都需严格遵循《国有资产法》草案规定的产权管理、处置程序等要求。从资源转化为资产的产权界定,到资产证券化的交易流程,再到资金杠杆化的使用规范,每一个价值转化环节,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唯有如此,才能在追求改革效率的同时,守住合规底线,实现改革与规范的有机统一。
(三)《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6)》的责任闭环
自2026年1月1日起,《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2026)》正式施行。作为重磅监管文件,它以8章91条的详尽规定,构建起覆盖全面、流程清晰的责任追究体系。其核心亮点,可概括为“全场景覆盖、严追责导向、明免责边界”三大维度。
1. 98种追责情形全覆盖,不留监管空白
集团管控、风险管理、购销管理、工程承包建设、金融业务、股权投资等办法将13个核心领域的98种行为,全部纳入追责范围。其中,既包括违规开展融资性贸易、虚假贸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高频风险点,也涵盖了未按规定招标、违规对外担保等常见违规行为。这意味着,中央企业的经营投资活动延伸到哪里,责任追究的触角,就会跟进到哪里。
2. 追责原则清晰,强化责任刚性
办法的追责原则十分明确:坚持依法依规问责,坚持重大决策终身问责。同时,它也充分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在严肃追究违规责任的同时,切实保护经营管理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为关键的是,办法明确规定,一旦发现涉嫌违纪、职务违法或犯罪的情形,将直接移送纪检监察机构或司法机关。这一规定,形成了追责到惩戒到震慑的完整链条,让责任追究的刚性得到充分体现。
3. 程序规范及免责明确,提升可操作性
为避免责任追究的随意性,办法对资产损失认定、责任划分、处理流程等关键环节,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规范。同时,它也明确了尽职合规的免责情形,例如组织科技研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只要相关人员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且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即可免除责任。这一设计,既为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了清晰指引,也有效避免了“不敢为、不愿为”的消极现象。
三、政策协同下的国资运营合规要点与实践建议
三大政策的协同实施,对国资国企及参与国资领域合作的市场主体,提出了更高的合规要求。在新的监管体系下,市场主体需重点把握三个核心方向,才能实现稳健发展。
(一)筑牢合规底线,强化程序意识
程序合规,是国资运营的第一要务。所有资产配置、处置、交易等行为,都必须严格遵循《国有资产法》草案规定的法定程序。市场主体应建立“事前合规审查、事中流程留痕、事后档案留存”的全流程管理机制:事前,对每一项经营决策进行合规审查,确保符合法律规定;事中,对每一个操作环节进行详细记录,确保流程可追溯;事后,对所有相关文件进行规范归档,确保责任可认定。唯有如此,才能有效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的合规风险。
(二)对接“三资三化”改革,优化运营策略
参与“三资三化”改革,是市场主体盘活国资、实现共赢的重要途径。但在推进改革的过程中,必须同步完善风险防控体系。例如,在资源资产化阶段,要重点防范产权界定不清的风险;在资产证券化阶段,要重点防范交易定价不公允的风险;在资金杠杆化阶段,要重点防范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风险。市场主体应根据改革的不同阶段,制定针对性的风险防控策略,确保改革在合规框架内,实现价值最大化。
(三)对标98种追责情形,健全内控体系
98种追责情形,是市场主体的“风险清单”。企业应对照2026版追责办法的具体情形,全面梳理经营投资各环节的风险点。从集团管控到基层执行,从股权投资到日常购销,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都应进行细致的风险排查。在此基础上,企业要进一步完善内控流程与责任划分机制,明确各岗位的合规责任,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内控体系。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政策培训,让每一位员工都清楚知晓合规边界,从源头上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结语
2026年,国资领域三大重磅政策的落地,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监管的深刻转型。从“分散监管”到“系统治理”,从“事后补救”到“全链条防控”,国资监管的理念与模式,正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
对于国资国企而言,这既是规范经营的“硬约束”,更是高质量发展的“强支撑”。严格的监管与清晰的制度,将推动企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升运营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对于市场主体而言,清晰的政策框架与明确的合规边界,将为其参与国资领域合作,提供更稳定的制度预期。
未来,在国资监管的新篇章中,唯有精准把握政策核心要求,将合规理念融入经营投资的全流程,才能在规范中求发展,在发展中守底线,最终实现“合规护航发展、改革创造价值”的双重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