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有效打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国家禁毒委近日成立了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禁毒办等9部门组成的互联网禁毒工作小组。这是我国建立的第一个多部门参加的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长效工作机制。
据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公安部部长助理刘跃进介绍,当前我国禁毒形势严峻复杂,禁毒工作繁重艰巨,互联网已成为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重要战场。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蔓延速度之快、涉及范围之广、社会危害之大,令人触目惊心。目前,现实存在的各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均在网上得到复制,利用互联网传播制毒技术、销售毒品和制毒物品、聚众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越来越严重,大大加快了毒品问题蔓延的速度,大大增加了毒品问题的治理难度。
刘跃进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提升治理能力,坚持依法管网、以人管网、技术管网,注重网上网下相结合、打防管控一体化,依法严厉打击互联网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深化宣传,营造舆论声势,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网上涉毒活动;进一步落实责任,创新工作机制,以工作小组为平台,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切实抓好措施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协调运作、整体联动、合成作战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据了解,今年4月初,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网络扫毒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整治互联网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截至目前,全国已破获网络涉毒案件85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64名,缴获毒品637千克,同比分别上升200%、400%和70%。
同时,今年4月,国家禁毒办还牵头会同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邮政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互联网禁毒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打击互联网涉毒领域的第一个多部门政府正式文件。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任务、互联网行业主体责任和处罚措施,强调互联网行业在禁毒工作中负有主体责任,有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快速提供证据材料的义务。意见规定,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服务提供者要主动清理涉毒有害信息,不得为涉毒活动提供传播条件、渠道。一旦发现利用其服务发布、传输的信息属于涉毒违法信息的,应当立即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意见》还列举了互联网涉毒犯罪的主要类型、刑事处罚办法。如:对于利用互联网贩卖毒品,或者在境内非法买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配剂构成犯罪的,分别以贩卖毒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定罪处罚;对于利用互联网发布、传播制造毒品等犯罪的方法、技术、工艺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定罪处罚;对于开设网站、利用网络通信群组等形式组织他人共同吸毒,构成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等犯罪的,依法定罪处罚。
■毒品犯罪概况
截至2014年底,全国累计登记吸毒人员295.5万名,实际人数超过1400万名。登记滥用海洛因人员145.8万名;发现滥用合成毒品人员145.9万名,年均增长36%。
2014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14.6万起,缴获毒品69吨,抓获犯罪嫌疑人16.9万名。
2014年,共查获吸毒人员88.7万人次,强制隔离戒毒26.4万人。
数据来源:国家禁毒委
■互联网涉毒案例(综合新华社报道)
沈阳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制毒、贩毒案,抓获30名涉案人员,查获冰毒2.1公斤,制毒原料上百公斤和大量制毒设备。
沈阳市公安局禁毒支队介绍,2014年10月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禁毒大队侦查人员检索网络发现,一位名为“低吟吕布”的网民在网络上发布毒品信息且异常活跃。侦查人员了解到,“低吟吕布”不但自己吸毒,还制造毒品向他人贩卖挣钱,制毒、贩毒数量累计达10公斤以上。经侦查人员调查,查明“低吟吕布”真名叫游某某,河北省石家庄市人,长期与同伙一起制造毒品贩卖,身处一个庞大的制贩毒网络中。2014年11月下旬,警方在沈阳将游某某抓获。经审问,游某某交代了大量犯罪事实和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涉案同伙3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