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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转发最高检“两个专项”方案

发布日期:2015-04-20

      记者今天从最高检获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全文转发,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相关部门结合最高检通知精神,加强和规范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工作。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履行打击犯罪职责。以公安机关2015食药打假利剑行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蓝天、清水战役为抓手,依法认真履职,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既要坚决杜绝失职渎职、充当“保护伞”问题,又要有效防止打击犯罪冒进现象,确保案件侦办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切实落实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及行政监管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及时立案侦查,坚决杜绝有案不立、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现象。明晰执法主体责任,建立完善执法责任消单制度。强化执法全程记录,为执法办案主体责任认定提供支撑。加强侦查办案人员管理教育,对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充当“保护伞”的坚决依法依纪予以惩处。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要求,加强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公安机关要主动与环境资源、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联系,进一步密切与检察机关的联系配合,通过召开研讨会、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通报情况,着力解决案件移送、证据收集、检验鉴定、涉案物品处置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