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宁波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3月,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宁波市人民调解条例》。该《条例》是人民调解法实施以来,全国第二部、浙江省首部关于人民调解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将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明确了6项重点内容:各级人民政府及工作指导单位的责任;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相关内容;人民调解组织的备案制度及运作规范;纠纷的受理范围及管辖;明确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工作衔接机制;人民调解工作保障机制。
据介绍,近年来宁波市人民调解工作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683个,专职和兼职人民调解员18895名,年均化解纠纷12余万件,调解成功率在95%以上,基本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多层次、立体型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与此同时,宁波积极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和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工作模式被总结为“宁波解法”向全国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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