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近日,水利部党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部属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逐步在部属单位配齐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意见》内容共包括4个方面、9条具体意见。针对纪检机构配置方面提出,设立党组(党委)的单位要设立纪检组(纪委),设立党总支(党支部)的单位要设立纪检委员;设立纪检组(纪委)且规模较大、党员人数较多、资金量大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单位,要设立纪检监察工作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的要单设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还针对加强纪检组长(纪委书记)配备方面提出,设立纪检组(纪委)的单位,必须配备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人员较多或管理链条长、监管任务重、薄弱环节多的单位,设置专职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兼任的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主要职责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逐步创造条件实现纪检组长专司纪检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