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王先生(化名)在成都H公司订购了一台宝马牌汽车,购车价近40万元,H公司保证车辆为全新车辆、无法律纠纷。2019年10月,王先生支付了全部购车款,H公司交付了车辆,提供了全套车辆上牌所需的资料,并配合王先生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了车辆上牌登记。
2019年10月,某省的汽车4S店找到王先生,称王先生购买的车辆系其丢失车辆,因其客户支付首付后将车辆开走,此后一直未支付尾款,4S店已经报警处理,并在成都交警部门进行了报案。经车辆管理部门核实和汽车生产商宝马公司鉴定,车辆上牌的《车辆合格证》系伪造,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进行了“锁定”处理,导致王先生不能正常使用车辆,也无法办理汽车所有的登记业务,车辆存在严重的法律纠纷。
王先生委托本所合伙人何妍雨律师、梁宝丹律师主张权利,何妍雨律师通过分析后迅速确定了诉讼请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H公司返还全部的购车款、赔偿王先生购买保险和车辆购置税的损失,并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主张了三倍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 由于车辆出厂合格证系伪造,致车辆登记信息被车辆管理部门在系统内锁定,且面临机动车登记被撤销的风险,王先生购买车辆使用的目的不能实现,判决返还全部购车款。此外,H公司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方,销售了伪造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属于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为此,判决三倍赔偿王先生的损失,赔偿金额超过100万元。
办案心得:接到本案后,我们积极了解情况,多次找到车辆管理部门、汽车4S店搜集证据,真实、客观地反映车辆当前存在的各项问题,并从多个角度阐述H公司属于欺诈的法律事实和依据,我们的观点也全部被法院采纳。
购买车辆的人员如何避免买到有纠纷车辆,需重点关注以下方面:
◉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出售方的信誉和车辆质量有保证;
◉ 购买车辆过程中注意资料的保管,如车辆买卖合同、收款收据、付款凭证等资料原件的保管;
◉ 合同中应注意对车辆情况和出售方义务的约定,如车辆的品牌、颜色等主要信息,车辆为全新车辆、无法律纠纷等;
◉ 如若在车辆购买保险、办理上牌登记等过程中存在问题的,主动询问了解清楚,以免错过最佳时间;
◉ 在和销售方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需要核实工作人员的身份和授权范围;
◉ 学习常用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若仍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