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潜在供应商不符合项目特殊资格条件,是否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投诉?
答:若潜在供应商不符合项目特殊资格条件的,采购文件不会损害其合法权益,该潜在供应商没有质疑投诉的资格。但需要注意该特殊资格条件设置合法,不存在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性待遇。
02 是否可以将服务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评审因素?
答: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
因此,若采购项目涉及特种作业,应当将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相关服务人员的实质性要求。
03 A公司的法人代表是B公司的监事,A、B两个公司能不能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题干AB公司若不属于前述情形,则可以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但须注意恶意串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