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曾虹怡
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中共计21处提到“法定代表人”,对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进行了完善。本文拟从法定代表人担任对象及限制、辞任制度、具体职责及风险等方面对新《公司法》法定代表人制度予以梳理分析,以供公司及利益相关人参考决策。
一、可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对象及其限制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新《公司法》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从原先的“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修改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即只要能够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均可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这一概念在2018年《公司法》第五十条第一款予以规定,针对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其地位相当于董事会中的董事长。此次,新《公司法》删除了“执行董事”这一概念,不论公司组织形式或规模大小统一称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不仅扩大了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范围,有助于提高公司运营效率,而且在称谓用词上更加规范统一。
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限制条件可从新《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中窥得一二,即若董事或经理有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情形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律师建议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整体对外的负责人,其商业形象及法律地位不言自明,公司选任法定代表人时,须严格审查法定代表人资质,建立健全科学的组织机构,充分发挥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与作用。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二、新增法定代表人辞任制度
新《公司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新增了法定代表人的辞任制度。
(一)辞任的提起
若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司提交纸质辞任书,通过快递方式邮寄纸质辞任书,通过微信/邮箱/传真等线上系统发送辞任书,告知公司辞任董事及法定代表人一事。
若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新《公司法》未明确规定辞任提起的形式,一般仍应采取书面形式向公司提起。
(二)辞任的生效
一般情况下,公司收到董事或经理的辞任通知之日,辞任便发生效力。基于商事外观主义原则,该辞任的效力仅针对公司内部,在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公示前,对公司债权人等外部主体不发生效力。
但若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条第二款规定,原董事仍应当履行董事职务至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那此时法定代表人的“任期”是否需要同步延长呢?本文认为不需要。
回溯辞任制度的设计初衷,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些许不规范现象:①法定代表人仅挂名,不实际履职,与公司业务联系不紧密或根本无关联;②法定代表人“退出无门”,想辞任而公司拒绝履行变更登记将导致法定代表人不得不继续履职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诉讼及执行等潜在法律风险,因而为了规范前述乱象,给予法定代表人充分的退出及救济途径,新增辞任制度。故本文认为即使在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前的情形下,该董事辞任法定代表人的行为仍然自公司收到辞任通知之日起发生效力,该董事无需继续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当然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辞任的法律后果
辞任后,公司应当在三十天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且积极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示。若公司未在三十天内办理变更登记的,原法定代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涤除权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要求公司变更登记。
◆律师建议
《公司法》对辞任制度大多为框架性规定,其中经理担任法定代表人辞任的提起方式、辞任通知的具体接收机构、原法定代表人辞任至新法定代表人确定期间的衔接制度等仍须《公司章程》细化规定以增强其操作性与可实施性。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等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申请书由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签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但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市场主体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三、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及风险
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代表公司、以公司名义从事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故其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法定代表人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出资证明书、纸面股票/债券等文件,代表公司磋商谈判,代表公司参与司法诉讼,破产程序中的配合义务等。
不可否认,担任法定代表人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两大类,一是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当的赔偿责任,既包含行使法定代表人本身职权不当的情形,又包含行使董事或经理职权不当的情形。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先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续公司可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追偿。同时,因法定代表人必然由公司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故其履职时还须遵循法律规定的董事或经理对应的忠实勤勉义务条款,若法定代表人违背此类条款也可能产生赔偿责任。
此外,担任法定代表人另一大潜在的法律风险便是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在公司经营不善,成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中,此时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严重影响法定代表人的生活便利。
◆律师建议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归属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过程中应当恪尽职守,积极履行法律及章程规定的忠实勤勉义务,同时须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建立合规思维,防范履职风险。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二版)(2022年)》215.【限制出境的一般规定】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措施。[397]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限制出境。
被执行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对其法定代理人限制出境。[398]
结语
新《公司法》赋予法定代表人全新的角色与更多的责任,在新的法律框架与结构分工下,法定代表人需要更加审慎行使权利,积极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营的规范性与高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