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028-87534001
CN EN

咨询热线

028-87534001
在线留言

eVTOL适航审定概述及实践

发布日期:2025-01-02

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首次将低空经济纳入国家战略层面。2024年3月,《通用航空装备创新应用实施方案(2024—2030年)》明确提出到2027年基本建立现代化通用航空基础支撑体系,到2030年基本建立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新模式,形成万亿级市场规模。2024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低空经济发展司正式挂牌成立。除了国家层面的政策外,多个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与低空经济相关的具体行动方案或措施,例如四川天府新区发布促进低空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25年1月1日开始执行,对航空发动机、低空飞行器整机研制、航电系统、航空材料等领域的企事业单位及行业组织进行政策支持。

 

1735869297653700.jpeg

  

eVTOL1作为低空经济的重要基石,通过其独特的垂直起降、智能操作等特点,推动了低空经济产业链的发展,拓展了包括短途航班、空中观光、医疗急救转运及货物运输在内的多种应用场景。近年来,我国在eVTOL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涌现了多家企业并获得大量融资,技术上取得显著突破,部分飞行器已获得中国民用航空局设计、生产及适航批准。

获得设计、生产及适航批准,对于航空器的顺利飞行具有重大意义,获得批准的过程即适航审定对于涉足民用航空产品及零部件设计、生产和维修领域的企事业单位来说至关重要。本文接下来将主要对中型2、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3的适航审定进行讨论。

作者:田洁、汪芮

一、适航审定的定义及意义

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从事中型、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设计、生产、进口、飞行和维修活动,应当依法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

适航审定是指民用航空器及零部件从设计、制造到运营的整个周期中,确保其安全性和适航性的一系列活动和标准。在航空领域,安全是行业立足的根本,适航审定的重要意义在于保证飞行器的安全性。同时,通过适航审定可以推动航空器制造商不断改进和优化产品设计、生产等,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此外,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适航审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总体目标都是确保航空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通过适航审定,可以促进国际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全球航空工业的共同发展。
二、适航审定法律监管体系

现行eVTOL适航监管体系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下称“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下称“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民用航空法》《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对“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进行了较为宽泛的规定,明确提出设计、生产、维修、进口、出口等需要依法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领取相应的合格证书。2024年1月1日施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八条对依法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类别进行明确。

交通运输部于2024年1月1日发文并施行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行安全管理规则》对适航管理进行专章规定,于2024年4月1日发文并施行的《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专门用于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型号合格审定、生产许可审定和适航合格审定,包括相应证件的申请、颁发和管理。

其余的基本上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其中《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民用航空器适航批准审定程序》分别对型号合格证、生产许可证书以及适航证书的申请及取得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735869323593040.jpeg

  

三、适航审定的主要批准类型

eVTOL适航管理中,与设计、生产(包括生产后的交付,运行中可能的维修、改装等)有关的适航审定,主要有设计批准、生产批准和适航批准三大审批类型4。

(一)设计批准

1.设计批准的定义

设计批准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用以表明该航空产品或者零部件设计符合相关适航规章和要求的证件,其形式可以是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型号合格证更改、型号认可证更改、补充型号合格证、改装设计批准书、补充型号认可证、零部件设计批准认可证,或者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对设计部分的批准,或者其他方式对设计的批准5。

型号合格审定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民用航空产品(指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或者遥控台/站)进行设计批准的过程,包括颁发型号合格证及对型号设计更改的批准。6型号合格审定的基础是对某一民用航空产品进行型号合格审定所依据的标准,包括适用的适航标准、环境保护要求及专用条件7。审定合格后,中国民用航空局相应的颁发型号合格证8及对型号设计更改的批准。型号合格证包括以下内容:型号设计、使用限制、数据单、有关适航要求和环境保护要求,以及对民用航空产品规定的其他条件或限制。

2.eVTOL适航型号合格审定实践

eVTOL作为一种航空器需通过适航型号合格审定,但其又是一种新型航空器,在动力分布、飞行操纵、电池安全及运行环境等方面与传统航空器差异较大,传统航空器的适航标准不能完全适用,因此在确定其审定基础时,除了适用现有的规章外,还会编制和制定专用条件,考虑其新颖特点,比如对动力、系统的自动化,人机交互、飞行包线保护、分布式推进系统、倾转旋翼等进行相应的标准制定9。

2020年12月28日,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向民航局适航司提交了EH216-S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以下简称EH216-S)型号合格证(TC) 申请书,2021年1月适航司受理了该项目,受理编号NATC0102Q。EH216-S是可用于载人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目前民航局尚未针对该类型航空器系统颁发适航规章。按照CCAR-21-R4《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第21.17(二)条款要求,应制定专用条件,确定适用其具体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可接受安全水平的适航要求。2022年2月9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专用条件10。

2022年9月27日,上海峰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向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提交了V2000CG型号合格证申请,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于2022年9月29日发出了 V2000CG型号合格证受理申请通知书,受理编号NATC0145A。V2000CG型号是用于载货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目前中国民用航空局尚未针对该类型航空器系统颁布专门的适航规章。按照《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R4)第21.16条和第21.17条(二)款的规定,需要制定专用条件,确定适用于该具体型号设计和预期用途且具有可接受安全水平的适航要求,亦即型号合格审定基础。2023年11月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V2000CG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11。

(二)生产批准

生产批准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用以表明允许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和经批准的质量系统生产民用航空产品或者零部件的证件,其形式可以是生产许可证或者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对生产部分的批准。

其中,生产许可审定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对已获得或欲获得设计批准并欲重复生产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申请人所进行的资格性审定,以保证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生产许可审定的最终批准形式是颁发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属于生产批准书的一个类别,生产批准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用以表明允许按照经批准的设计和经批准的质量系统生产民用航空产品或者零部件的证书,其形式可以是生产许可证、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或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12。

(三)适航批准

1.适航批准的定义

适航批准指中国民用航空局为某一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或者零部件颁发的证件,表明该航空器、航空发动机、螺旋桨或者零部件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且处于安全可用状态。适航审定是指中国民用航空局对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的适航批准过程,旨在确认产品和零部件符合经批准的设计并处于安全可用状态。

申请适航证的一般要求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其一,申请适航批准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应已完成实名登记或国籍登记;其二,适航证、特许飞行证申请人应是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所有人或占有人,出口适航证申请人可为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出口人。

2.适航证件的具体分类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适航证件的类型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735869351517772.png 

 

通过上文简要分析可知,适航审定是eVTOL发展的关键环节,它不仅确保eVTOL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推动技术进步和商业化应用,还能推动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进程。对于eVTOL的适航审定尚未制定通用要求和规则,每个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制定专用条件,仍需进一步探索和建立系统标准。

本文主要讨论了低空经济产业中大型eVTOL的适航审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中大型eVTOL适航的监管进行概述,介绍了适航审定的主要批准以及适航证件类型。在明确eVTOL如何通过适航审定获得生产、设计、适航批准后,接下来将继续对eVTOL交易中存在的法律风险及防范进行讨论。

 

1735869389310928.png

  

1735869406765189.png

 

相关注释:

1. eVTOL是electric Vertical Takeoff and Landing,简称eVTOL,中文意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垂直起降航空器并不是一个特定类型的航空器定义,它是对一类有“垂直起降”能力航空器的宽泛称呼。

2.中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大于25千克但不超过150千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3.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是指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千克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

4.徐逸乐:《垂直起降航空器的适航审定》,载《大飞机》,2024年第4期,第16页。

5.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MHGZ/202403/t20240313_223201.html

6.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适航审定管理程序》,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GFXWJ/202302/t20230213_217212.html。

7.专用条件是指根据《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第 21.16 条规定,针对提交进行型号合格审定的民用航空产品,由于下述原因之一使得有关的适航标准没有包括适当的或足够的安全要求,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制定并颁发的补充安全要求。(1)民用航空产品具有新颖或独特的设计特点;(2)民用航空产品的预期用途是非常规的;(3)从使用中的类似民用航空产品或具有类似设计特点的民用航空产品得到的经验表明可能产生不安全状况。专用条件应具有与适用的适航标准等效的安全水平。专用条件的颁发程序按《颁发专用条件和批准豁免的程序》(AP-21-21)执行。

9.型号合格证是中国民用航空局根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民用航空产品和零部件合格审定规定》(CCAR-21)颁发的、用以证明民用航空产品符合相应适航规章和环境保护要求的证件。

9.徐逸乐:《垂直起降航空器的适航审定》,载《大飞机》,2024年第4期,第18页。

10.中国民用航空局:《亿航EH216-S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BZGF/ZYTJHHM/202202/t20220222_211914.html。

11.中国民用航空局:《V2000CG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专用条件》,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BZGF/ZYTJHHM/202312/t20231208_222273.html。

12.中国民用航空局:《生产批准和监督程序》,

https://www.caac.gov.cn/XXGK/XXGK/GFXWJ/202312/t20231223_2224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