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诊疗活动中,患者住院期间外出是较为常见的现象,如果在患者住院期间外出时出现病情恶化或死亡等情况,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以及医疗机构如何风险规避,本文将作简要分析。
一、医疗机构责任承担的大原则
在法律层面,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对患者住院期间外出病情恶化或死亡承担责任,主要依据过错责任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机构担责的前提是其在患者的诊疗、护理或管理过程中存在过错。
二、医疗机构过错的认定通常包括的方面
1.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充分的告知义务。
例如告知患者住院期间擅自外出可能面临的风险。此情形下,如果医疗机构未将患者的病情严重性及擅自外出的风险充分告知患者及家属,导致患者对自身状况和外出风险认识不足而外出,最终发生不良后果的,医疗机构需担责。
2.医疗机构在管理上是否存在漏洞。
例如对患者的行踪监管不力,未能及时发现患者离开医疗机构。此种情形通常发生于患者需要特殊护理的情形,如精神类专科医院。
3.医护人员是否按照诊疗规范和护理级别对患者进行照料和观察。
此情形下,医疗机构需要按照诊疗规范和护理级别对患者进行定时的检查,如患者外出且护理人员未进行相应的告知、督促返回义务,医疗机构可能会因患者疾病变化导致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同样,如果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身严格履行了各项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医疗机构无需承担责任。
三、医疗机构如何避免此类风险
1.确保患者安全管理,有效规避风险。
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医疗风险识别、评估和防控措施,加强相关管理,合理规避风险。同时医院应完善《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住院须知》相关手续,特别是强调住院期间不得离院外出、回家留宿的规定,患者知情后签字留证。
2.医务人员应当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及相关医疗安全防范措施。
对于要求离院的患者,按要求填写《住院患者外出告知书》。在填写前,医生、护士应当与病人充分解释沟通,说明因医院对病人负有监护管理责任,患者需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并配合完成必要的治疗。若患者不配合治疗而出现不利后果,责任由患者承担。
3.加强病房巡视,积极启动应急程序。
当发现患者无故不在病房,应及时了解其去向,同时报告医生、护士长。通过入院时患者留下的联系方式及时与患者或家属取得联系,并记录联系时间、内容,必要时可进行电话录音。在需要时通知医务处、护理部或总值班。
4.加强病历管理,提高病历质量。
在医疗纠纷中,病历的证据作用至关重要。医疗机构需要对病人病情予以客观、真实、准确的记录,更要对病人外出情况作及时、详细的记录;对私自外出期间的治疗或护理情况亦应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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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病情恶化或死亡时,不能简单判定医疗机构是否担责,需依据具体情况,从医疗机构是否尽到告知义务、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医护照料是否到位等多方面综合判断。医疗机构应积极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健康教育、提升医护应急能力,避免不良后果的发生。而患者及家属也应充分认识到住院期间遵循医疗机构规定的重要性,积极配合治疗和管理。医患双方共同努力,重视医疗安全,才能更好地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和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