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检测报告,是否排斥了检验报告?
答:CMA相关法律制度并没有对检验检测进行明确区分,不管名称是检验报告,还是检测报告,都有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只要具有响应产品参数的检测结果,能够判断响应产品参数符合采购参数要求的,都应当被认可。为避免质疑投诉等,建议在编制采购文件时,统一表述为检验检测报告。
02.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是否应当要求供应商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答:应当要求。《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第十五条规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根据前述规定,只要不属于“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均应当要求供应商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
03.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是否强制要求划分采购包?
答:《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七条“采购人要按照有利于采购项目实施的原则,明确采购包或者合同分包要求。采购项目划分采购包的,要分别确定每个采购包的采购方式、竞争范围、评审规则和合同类型、合同文本、定价方式等相关合同订立、管理安排”规定,没有强制要求划分采购包采购。
但按照财政部《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29号)、《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0号)、《一体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1号)、《工作站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2号)、《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3号)、《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4号)、《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财库〔2023〕35号)等规定,对于既包含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也包含集成服务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合理划分采购包,尽可能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与集成服务分包采购。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一体式计算机/工作站/通用服务器/数据库/操作系统/服务器等软硬件产品总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单独分包采购。
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曾任四川省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专家培训讲师;具有为省市区(县)10多家财政部门提供政府采购专项法律服务经验,且具5年多财政部门驻场经历;担任若干采购人、代理机构法律顾问;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50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