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机构就诊过程中,患者通常会经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的环节,无论其接受的是手术、特殊检查还是某些特殊药物的使用。该文书中列明的各类潜在风险及后果,往往会让患者及其家属产生担忧心理。当面临是否签署的选择时,患者常处于两难境地:签署同意书时心存顾虑,不签署又会导致后续治疗无法正常推进。在此背景下,产生了一个值得探讨的法律问题: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医疗机构是否就能够在医疗活动出现问题时完全免责呢?
一、知情同意书含义
知情同意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对患者进行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医疗行为之前,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信息后,由患者或其家属签署的,表明其已充分知晓相关信息并同意进行该医疗行为的书面文件。它是医疗过程中的一个关键环节,就像是一座桥梁,连接着医疗机构和患者,承载着患者对医疗行为的理解与认可。
二、知情同意书的法律内涵
从法律层面来讲,它是患者对医疗行为的授权,是医疗行为合法性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的具体体现。从医疗伦理角度出发,它彰显了对患者自主权和人格尊严的尊重。通过签署知情同意书,患者不再是被动接受治疗的一方,而是能够积极参与到自己的医疗决策中,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和诉求。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更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医患之间的误解和纠纷,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发展。但需要明确的是,它的首要目的绝非是给医疗机构提供免责的“尚方宝剑”,而是保障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签署知情同意书,医疗机构是否能够免责
很多人可能存在这样一个误区,觉得一旦在知情同意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意味着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医院都不用承担责任了,所有的后果都得由患者承担。这种误解的产生并非毫无缘由。一方面,部分医疗机构在让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时,可能没有对其进行充分、细致的解释说明,只是简单地让患者签字,使得患者误以为签字就等同于免责。另一方面,患者本身对医疗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有限,在面对复杂的医疗专业术语和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时,容易产生恐慌和无助感,进而认为签了字医疗机构就没有责任了。
为了更直观地感受知情同意书在实际医疗纠纷中的效力,我们看个案例。某女士在某市妇幼保健院顺产分娩时,因胎儿巨大出现肩难产,致使女儿右臂丛神经损伤。院方认为其在整个诊疗过程中遵循了常规,且某女士在顺产知情同意书上签了字,上面也列出了新生儿臂丛神经损伤等并发症,所以不该担责。然而,司法鉴定表明,保健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判决保健院承担 80% 的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即便患者签了知情同意书,若医院存在医疗过错,仍逃脱不了应负的赔偿责任。
四、法律角度分析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效力问题
从法律层面来看,知情同意书并不能赋予医疗机构绝对的免责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明确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防止一方利用合同条款肆意免除自身因过错行为应承担的责任 。
在医疗关系中,知情同意书可以看作是医疗服务合同的一部分,它绝不能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就意味着,即便知情同意书上有诸如 “医院对任何医疗风险概不负责”之类的条款,一旦患者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行为遭受人身损害,这些条款也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医院依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
五、医疗机构的免责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在以下三种法定情形下可以免责:一是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是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是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但需要注意的是,在第一种情形中,医疗机构应尽到合理告知义务。这三种免责情形有着严格的适用条件和标准,必须经过严谨的调查和论证才能予以认定,绝非医疗机构随意主张就能成立的 。
由此可见,知情同意书的内容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它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发挥作用。医疗机构不能将其作为逃避责任的 “万能盾牌”,而患者也不应因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就放弃了自己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权利 。
六、影响免责效力的因素
知情同意书的免责效力并非一成不变,而是会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医疗行为是否符合诊疗规范是判定知情同意书免责效力的关键因素。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严格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诊疗指南以及循证医学,那么即便出现了知情同意书中所提及的风险和后果,只要医疗机构不存在过错,就有可能依据知情同意书主张免责。相反,倘若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违反了诊疗规范,例如该做的检查没做、用药剂量出现错误、手术操作不符合标准流程等,哪怕患者签署了知情同意书,医院也难以逃脱责任。因为诊疗规范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基本准则,医疗机构有责任和义务严格遵守,一旦违反,就意味着其未能尽到应有的诊疗义务,自然不能凭借知情同意书来免除自身的过错责任。
医疗机构告知义务的履行程度也会对知情同意书的免责判定产生重要影响。知情同意书的签署,必须建立在医疗机构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基础之上。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仅要向患者或其家属清晰、全面地说明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信息,而且要确保患者能够真正理解这些内容。只有在患者完全知晓并理解相关信息后自愿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才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如果医疗机构在告知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信息、误导患者、解释不清晰等问题,导致患者在误解的情况下签署了知情同意书,那么该知情同意书的免责效力就会大打折扣。例如,医生没有向患者详细说明某种药物可能产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只是简单提及有一些常见的轻微副作用,患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同意使用该药物的知情同意书,之后却因药物的严重不良反应遭受了损害,此时医院就不能以患者已签署知情同意书为由免责 。
患者自身过错或不配合也是责任划分时需要考量的重要因素。如果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比如拒绝接受必要的检查、不按时服药、擅自中断治疗等,由此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医疗机构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责任。
七、正确看待知情同意书
通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知情同意书既不是患者的 “生死状”,也不是医疗机构的 “免责金牌”。它是医疗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承载着保障患者权益和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使命 。
作为患者,在面对知情同意书时,千万不能盲目签字,一定要充分行使自己的知情权,主动询问医生各种疑问,确保自己对病情、治疗方案、医疗风险等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在签署之前,要仔细阅读知情同意书的每一项内容,对于那些模糊不清、难以理解的条款,务必要求医务人员做出详细的解释。同时,患者也要明白,签署知情同意书并不意味着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在治疗过程中出现问题,怀疑医疗机构存在过错,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对于医疗机构来说,绝不能将知情同意书当作逃避责任的工具,而应将其视为与患者沟通的桥梁,认真履行告知义务,以真诚、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位患者。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断提升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尽最大努力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起相互信任、和谐稳定的医患关系。
知情同意书的效力问题错综复杂,涉及到法律、医学、伦理等多个层面。它既不是医疗机构的 “免死金牌”,也不是患者维权路上的 “绊脚石”。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它的作用和意义,在法律的框架内,合理地运用它,共同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为每一位患者的健康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