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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平律师谈金融市场化改革

发布日期:2014-11-20

      在2014中国.成都金融法律论坛上,张德平律师认为金融市场化改革是破解金融困局的唯一途径。张德平律师说: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金融市场一直是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甚至一度形成国有银行垄断金融市场的格局。诚然,这种金融体制在稳定国家货币、维护金融秩序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体制地不断变化与发展,这种金融体制已不能满足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对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需求。多元化的市场主体要求多元化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更要求公平规范的金融市场,这促使我国金融市场化。

      一、我国金融市场现状

      金融主体不够市场化、金融服务不够市场化、金融产品不够市场化,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表现为行政主导金融产品和服务价格、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民间资本难以入市、政府监管不力等方面。

       从市场主体角度看,目前金融市场的供给方和需求方皆可分为四个层次,就金融市场的供给方而言:

       第一个层次是五大国有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及交通银行,该五大行得益于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优质的贷款项目,保证了其良好的运转。

       第二个层次为早期设立的股份制银行,这类银行主要服务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民营大中型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稳定而优质的市场客户群体。

       第三个层次为新兴的股份制银行或者金融机构,由于该类金融机构主要由地方信用社转变而来,理论上是为地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

       第四个层次为农村商业银行以及一些民间金融机构,他们主要服务于小微型企业,但由于发展缓慢,其提供的融资服务有限。

       金融服务需求方从企业规模而言,可分为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融资现状是:大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基本上能够获得满足;中型企业能够从股份制银行处获得融资,但融资有限,其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小微型企业难以满足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条件,因此主要通过民间金融机构融资,但少量的民间金融机构无法满足大量企业的融资需求。

       总而言之,我国金融的困局在于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大、但金融市场无法满足;民间资本充足,但难以进入金融市场,即使能够进入金融市场,但由于缺乏政府引导和监管,民间资本面临各种风险,如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监管风险等,导致民间资本市场发展缓慢、乱象丛生。基于我国的金融现状,推动金融市场化改革是促进经济快速增长的必由之路。

       二、我国现代民间金融的发展

       (一)民间金融的规模

2011年6月份,央行启动民间融资现状调研,针对6300多家民间融资的资金融入方(企业)和资金融出方(民间融资中介机构)进行了专项调查,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5月末,全国的民间融资总量约3.38万亿,占当时贷款余额6.7%,占企业贷款余额比重为0.2%。在此基础上,中金公司的报告认为,截至2011年中期,中国民间借贷余额同比增长38%至3.8万亿元,占中国影子银行贷款总规模约33%,相当于银行总贷款的7%。由此可以看出,我国民间金融增长速率较快,规模正日益扩大,证明我国的民间资本潜力巨大,有足够的增长空间

       (二)我国现代民间金融的生存环境分析

       1.法制环境

       大体上说,我国法律对民间融资的法律规制可以以1995年为界。此前,金融市场刚刚开始发育,金融活动主要为国家金融力量所垄断,民间基本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没有成为法律概念。但在经历1992年~1993年宏观经济过热以及集资浪潮迭起后,对集资行为的立法管制成为了共识。1995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商业银行法》首次提出了“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的概念,并确立了行政取缔与刑事惩罚双重规制的基本模式。随后,国家又相继制订了一系列的法规、部门章程。但是,直至今天,我国还没有一部法律或者法规来确立民间金融的法律地位,明确民间金融交易主体及民间金融参与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因此,目前民间金融活动大部分在法律规定之外进行,这注定了民间金融的发展存在着制度障碍。由于缺乏统一的民间金融法,现行的民间融资相关法律法规条款散见于众多法律规范之中,存在着相互冲突的现象。

       2.经济环境

       中国的金融市场的现状与民间金融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除却金融市场产生的宏观影响,金融机构的不合理以及中国金融市场的三大板块之一的银行业对中国民间金融的生存环境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中国的银行只有155家,除去五大行,全国性银行只有12家。虽然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即“国十条”,明确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迄今也只有三家提出了筹建申请,换言之我国尚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营银行。同时,外资银行入驻中国有繁杂的规定,这些限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国内银行与外资银行的竞争。

       反观美国多达7000多家的银行,中国的银行数屈指可数的状况必然造成银行业的垄断,这种垄断限制了中国各个银行之间的竞争,从而不利于银行存款利率的提高和放款利率的降低。有专家估测,今年我国的通货膨胀率高达13.5%,而银行的存款利率仅仅是3.25%左右,远不及通货膨胀率。面对着银行垄断和通货膨胀,一部分储户会选择将自己账户的钱拿出来用于消费和投资,这就增加了民间金融的交易机会,为民间金融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条件。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的经济增长、财政收入、社会就业以及经济结构的调整有着极大的贡献。然而现如今,很大一部分民营企业却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威胁,主要是由于无法向正规金融机构获取贷款造成的,90%以上的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却在银行贷不到款。这些企业无法从银行寻求贷款,便将眼光落在民间金融的市场上,既方便操作,又解决了资金周转的问题。

       3.社会环境

       中国民间金融之所以历经两千多年始终兴旺不衰,是因为中国的社会基础是乡土性的。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乡民之间彼此熟悉并且常常有血缘关系。社会的秩序主要靠老人的权威,教化以及乡民对于社区中规矩的熟悉和他们服膺于传统的习惯来保证,也即民间的非正规制度来保证。

       在传统的乡村社区里,基本的和大多数的活动是在熟识人的圈子中完成,相互之间行为关系具有重复性,稳定性及收益长期性的特征。社区成员可以在短时间内聚集数额较大的资金进行放贷活动,而且对于乡民们来说他们的收益往往比其他活动要可观,他们也愿意拿出资金“借”给放贷者。

      三、金融市场化改革方向

       所谓改革是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也指对旧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调整变动。金融市场改革是指对金融市场旧的格局和体系进行调整变动。针对我国金融市场现状,金融市场改革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具体内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转变政府职能是金融市场改革的前提。

       由于政府一直主导金融市场的发展,从而导致我国金融市场今天不合理的格局。因此,金融市场改革的前提是政府由主导变为引导,鼓励民间资本和外资参与金融市场,支持国有商业银行参与金融市场竞争,减少行政手段对金融市场的干预。同时,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金融监管体制,特别是针对民间金融的发展,政府要从金融规则、金融监管、风险控制、监管手段等方面完善,从而保障金融市场的良性发展和金融市场秩序的稳定。

       推动金融市场主体进一步市场化。

       针对金融市场供不应求的现状,我们应当放宽金融服务主体准入条件,取消各种不必要的限制,允许各类资本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价格。进一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充分利用国际市场,弥补国内金融服务和产品供给的不足。

鼓励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支持民间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

       对于创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要多角度的分析,不能因为其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就野蛮地禁止。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创新,新兴金融业态的发展,说明我国金融市场充满活力。针对其存在的风险和问题,我们应当完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健全金融机构市场化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实现利率市场化定价。

       李克强总理表示,要通过降低部份行业的融资成本来支撑经济增长,因此央行依然承受着压力,不一定是扩张信贷的压力,而是降低融资成本的压力。从过去若干年来看,央行为市场所提供的流动性总量不小,但大部份流入了政府和国有部门,致使剩给民营部门的可用资金已然不多,难以满足后者的需求,在供求定律的作用下,民营部门的融资成本必然居高不下。而对国有部门来说,一方面本身就缺乏硬约束,另一方面银行又对它们施以政策倾斜,所以资金再多也“照吃不误”。如此,就造成了中国市场利率的割裂。形成这种局面,与中国金融市场上存在着太多的政府信用不无关系,太多的政府信用必然对市场信用造成扭曲和挤压。

       完善利率的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放开存贷利率管制,减少政府信用在金融市场的作用。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完善金融机构自主经营机制。同时,利率市场化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场竞争机制,金融服务者淘汰机制,金融消费者公平机制。

       简而言之,金融市场化改革就是要求金融市场监管主体履行监管职能、金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不断创新、金融要素进一步市场化。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成败关系到能否打破目前的金融困局。

       金融市场化改革与破解金融困局的关系

       (一)金融市场化的基础存在

       社会资本对金融的热情和追逐并不是偶然的。这些年随着我国金融资产所带来的利润的快速增长,社会对金融产业逐渐有了一种普遍的看法:搞金融比搞其他产业更赚钱,因此人们对金融投资活动的热情越来越高涨。然而,这种对金融的热情蕴藏着难以避免的风险,我们必须既看到产业繁荣时期的机遇,也看到产业萧条期的风险;既看到金融产业的前景,也看到这一产业所固有的不确定性。我国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客观认识和发挥金融的作用尤为重要。 上世纪80年代,我国曾出现过盲目设立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融资中心的情况,非法金融活动曾十分猖獗,损害了金融秩序和金融稳定,由此带来的风险花了多年的时间和精力才得以化解。我们应当汲取这样的教训,在面对小贷公司热、民营银行热、互联网金融热时,全面分析其正负效应,因势利导。

       (二)市场化能有效破解金融困局

       我国目前的金融困局促使金融市场化深入改革,而金融市场化改革也将是破解金融困局的唯一途径。金融市场化改革有助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从而有效地遏制地下金融的蔓延;金融市场化改革有助于民间和外资金融在国内的发展,从而打破了国有银行占主导地位的金融格局;金融市场化改革有助于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利率市场化,从而打破传统的存贷规则,有利于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大量资本在民间”的局面。

       中国的各项改革进入深水期、攻坚期,金融领域概没能外,现在不是讨论改不改的问题,而是怎么改的问题,市场化既是当下中国金融改革的方向,也是金融改革的目标。